泰山鄉長涉賄 訊後飭回
泰山鄉長宋明宗涉在工程招標時,圖利肯鑫公司得標後收賄數百萬元;檢調另查出,宋明宗也涉在辦理鄉運會及鄉所清潔人員、巡守隊制服採購時,圖利飛達公司並收取飛達公司數十萬元賄款,板橋地檢署黑金組檢察官王盛輝廿一日指揮北機組幹員將宋明宗及廠商共九人傳喚到案,宋明宗復訊後飭回,其他獲交保不等處分。
檢方調查發現,九十七年七月間泰山鄉所公開招標「零星修補及災害搶修工程」時,宋明宗爲使肯鑫公司得標,疑似縱由肯鑫夥同其他三家公司圍標。
爲讓肯鑫取得標案,其中二家公司刻意以不備足押標金方式,消極不通過資格審查;另家公司則以不派員出席放棄議價,讓肯鑫公司取得獨家議價權利順利得標,宋也在工程驗收期間,帳戶遭查共收取逾二百萬元賄款,作爲順利驗收工程的對價關係。
檢調另發現,宋明宗在鄉所辦理「九十六年全鄉運動大會服裝採購案」、「九十七年清潔隊工作服案」、「九十八年巡守隊制服採購案」三件最有利標採購案時,疑似收受廠商數十萬元的匯款,以作爲取得標案對價。惟宋明宗到案後否認收賄。
檢調昨兵分十四路,前往鄉所、宋明宗住處及廠商等地點搜索,並將宋明宗、業者共九人傳喚到案,宋明宗復訊後飭回,其他獲交保不等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