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鄉長候選人司機涉賄遭押

花蓮某山地偏鄉鄉長的江姓司機,日前在年節慰問關懷活動會後,自掏腰包贈送選民2000元紅包,請求投票支持,經花蓮地檢署傳喚鄉長、江男及可疑受賄者等6人到案說明,江因涉嫌違反《選罷法》且犯罪嫌疑重大,遭羈押禁見,鄉長因不知情被請回。(本報資料照片)

花蓮某山地偏鄉鄉長的江姓司機日前在年節關懷弱勢餐會後,疑自掏腰包贈送選民2000元紅包,請求投票支持鄉長連任,花蓮地檢署18日傳喚該鄉長、江男及可疑受賄者等6人到案說明,江因涉嫌違反《選罷法》且犯罪嫌疑重大,遭羈押禁見,鄉長請回。

據瞭解,該鄉長日前以年節關懷弱勢邊緣戶名義,在轄內舉辦餐會招待弱勢家庭吃飯,江會後在外自掏腰包,送選民2000元紅包,請求選舉投票支持。江男行爲涉嫌行賄,經檢方蒐證,18日由檢察官王柏舜指揮警調單位,持票至江男住所等2處搜索,並通知江、該鄉長及可疑受賄民衆等6人到案說明。

檢方訊後認爲,江男涉嫌違反《選罷法》第99條第1項行求、期約及交付賄賂,且犯罪嫌疑重大,向花蓮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鄉長因不知情、未授意且無金錢往來等因被請回,現正常上、下班,如期參加鄉代定期會。

江男親友得知江遭羈押後則替他澄清,指江專責駕駛工作從不失誤,對鄉內原民事務更全力以赴,他只是依地方習俗與習慣,年節時發紅包給長輩,作爲應景及尊重之意,不料竟被誤會成賄選,已委請律師提抗告撤銷羈押,希望司法能還他清白。

連同此案,花蓮迄今已查獲4起賄選案,第1起爲鳳林鎮許姓里長候選人以免費洗車換支持涉嫌賄選,花檢已依涉嫌違反《選罷法》起訴;第2起爲鳳林鎮詹姓鎮民代表候選人,涉嫌以西瓜、現金2000元行賄;第3起是秀林鄉和平村王姓女村長候選人,涉嫌透過樁腳以每票2000元換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