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正副議長賄選無罪 謝龍介再問:鄉親相信嗎?
立委謝龍介今天再問,法官相信賄選案被告的辯詞,各位鄉親相信嗎?(謝龍介提供/曹婷婷臺南傳真)
針對正副議長賄選案10名被告均判無罪,南市議會國民黨團發言人蔡育輝建議,法院應設置專責審理選舉案件的專業法庭。(曹婷婷攝)
臺南正副議長賄選案,一審判決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等10名被告均無罪。國民黨立委謝龍介今天說,針對法院判決,各界衆說紛紜,法官相信這些辯詞,各位鄉親相信嗎?
南市議會國民黨團發言人蔡育輝說,黨團尊重司法判決,但賄選手法千奇百怪,檢察官與法官裁判標準不一,建議法院應設置專責審理選舉案件的專業法庭,否則恐無法達到「止訟」目的,並衍生更多紛爭。
謝龍介說,針對正副議長賄選判決,有人說是法官對被告翻供採取全面相信,也有人指責檢調辦案蒐證不齊,造成無罪判決,究竟是法官護航還是檢調辦案不力,應儘快釐清,還給各界對司法高度期待。
他也說,如果用這種高度技巧掩護買票犯罪,不只匪夷所思也重重傷害臺灣人民對司法的期待,法官相信這些辯詞,各位鄉親相信嗎?
南市議會國民黨團發言人蔡育輝表示,黨團尊重司法判決,選舉案件管轄法院爲各級普通法院,但賄選手法千奇百怪,檢察官與法官裁判標準不一,建議法院應設置專責審理選舉案件的專業法庭,否則恐無法達到「止訟」目的,並衍生更多紛爭。
蔡育輝說,地院判決無罪理由,除將郭再欽等利誘李鎮國之A、B、C、D等4項保證以「閒聊」帶過外,並無視刑事訴訟法第158條之4「權衡原則」,實質審酌未於7日內陳報法院之通訊監察內容證據能力,即輕率排除,恐爲賄選行爲搽脂抹粉政治判決,應受社會社會檢驗。
蔡育輝表示,賄選手法千奇百怪,檢察官與法官裁判標準不一,搞得全民「霧煞煞」,民選官員任期僅4年,對於裁判時效要求遠高於一般案件,法律見解形成也必須統一,因此,黨團建議應設置專責審理選舉案件的專業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