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正副議長賄選案 10被告一審無罪
臺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歷經1年多的審理,臺南地院29日宣判,議長邱莉莉(左)、副議長林志展(右)等10名被告均無罪。(本報資料照片)
臺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臺南地院歷經1年多的審理,認定檢方舉證不足,29日將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等10名被告,全都判處無罪。邱得知判決結果後,略帶哽咽地表示,總算沉冤昭雪,非常感謝司法還她清白;林志展則淡定迴應「尊重司法判決」。檢方表示,將在收到判決書後,研議上訴理由。
國民黨立委、臺南市黨部主委謝龍介痛批判決離譜,並強調,「我始終願意相信,司法的獨立,就像皇后的貞操。」但如此離譜的判決很難不讓人聯想,這是因爲邱莉莉等人「黨證辦對張,官司有人幫」;更讓人懷疑,是因爲準總統賴清德已經提前背書,並放話一干被告的「卡撐有幾支毛都知道」。
謝龍介強調,對即將卸任的蔡總統來說,8年前她首次就職演說時,講到司法改革曾獲得最大掌聲;但8年後,一個釋憲強行廢死,一個議長選舉案「換票不是買票」,難道這就是蔡總統追求的歷史定位,徹底摧毀臺灣人民對司法僅存的尊敬?
前臺南市議長李全教也透過市議員林燕祝服務處迴應表示,反正現在法院就是民進黨開的,他也不想再多做什麼評論了。
檢方指控,林志展與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爲使邱莉莉當選臺南市議長,從2022年10月24日第3屆副議長補選日之前,便經常與邱莉莉討論每天相關的選情消息。3人因擔心民進黨內有議員跑票,分工由郭再欽擔任總操盤手,邱莉莉、林志展除聯繫黨內議員固票,邱還委託郭、林拓展民進黨以外的議員支持。
檢方認爲,3人商議後,決定採取賄選及恐嚇等不法手段影響投票。針對無法行求賄賂動搖投票意向的議員,以言詞恐嚇或續行行求賄賂,逼迫議員放棄投票、投給自己或投給邱莉莉;甚至還由林志展拿副議長位置作爲籌碼,與當時的國民黨副議長李文俊結盟。
3人除鎖定國民黨議員李鎮國爲對象,由郭透過市府僱員黃怡萍與李妻高玫仙聯絡會面,並提出「A保證、B折扣、C經費、D薪資」等條件,企圖影響李支持邱莉莉外,也透過無黨聯盟顧問楊志強對國民黨議員方一峰行求賄賂不成後,改由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言詞恐嚇方。
不過,10名被告全都喊冤否認犯行,臺南地院審理後,合議庭以檢察官並未提出具體、特定內容,足以證明邱莉莉等人有賄選、恐嚇情事,將10名被告全都判無罪。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