飼養比特犬最高罰25萬!農委會預告禁養「最快今年底上路」
比特犬咬傷人事件頻傳,農委會日前將比特犬及其混血犬隻等具攻擊性的大型犬列入禁止飼養及進口的名單,未來違反禁令者,最高可罰25萬元。9月21日預告修正「公告指定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之動物」,新增比特犬及與其混血之犬隻。
農委會此次預告修正由原本的美洲巨水鼠科、食人魚、電鰻科3項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之動物,再新增第4項比特犬及與其混血之犬隻。不過,農委會表示,前項第4款所定與比特犬混血之犬隻,下列犬隻及與其混血之犬隻,且不以此爲限,包括美國比特鬥牛犬、史大佛夏牛頭犬和美國史大佛夏牛頭犬。
農委會指出,在臺灣飼主有登記飼養的比特犬登記約400只,但實際加上未登記的還有更多,因此必須呼籲飼主出入公共場所或公衆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並採取下列防護措施:一、以長度不超過1.5公尺之繩或煉牽引。二、配戴不影響散熱之透氣口罩。違反規定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農委會強調,此公告預計最快今年底上路,屆時違反動保法第8條規定,也就是飼養、輸入或輸出公告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的動物,將直接開罰5萬元以上至25萬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