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保險業財務透明度 資本適足率揭露細分爲5級

記者蔡怡杼臺北報導

爲了進一步提高保險業財務透明度金管會日前通過保險業資本適足率的揭露等級由現行的3級提升至5級,且自8月底申報102年上半年數據時,並同將101年細分新制的5等級。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開元表示,金管會4月30日通過保險業資本適足率的揭露等級由現行3等級細分至5等級,並自申報102年上半年度資本適足率時, 並同將101年度資本適足率由現行三等級細分至五等級,依序爲300%以上、250%至300%、200%至250%、150%至200%、150%以下。

金管會表示,現行保險業資本適足率資訊揭露爲97年4月24日規定標準,即保險業應將最近一年的年度及半年度資本適足率等級揭露於資訊公開網頁,以「300%以上」、「200%至300%」、「未達200%」等三等級揭露,並加列等文字提醒大衆,以避免社會大衆將資本適足率作爲衡量保險公司財務健全與否的唯一指標

金管會指出,爲配合現行法令如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及保險業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設有資本適足率一定比率予以不同監理措施的需求,因此,將現行揭露等級再予細分。

且爲便利民衆查詢,金管會業於「保險業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司「財務狀況」資訊項下,增列「資本適足性之揭露」資料,各公司亦將配合於各公司網站資訊公開網頁的「財務狀況」項下增加「資本適足性之揭露」,以利消費者快速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