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擬禁止輸出入、繁殖比特犬 最快9月底預告
針對媒體報導比特犬咬傷人或犬隻議題,農委會表示爲強化比特犬等具攻擊性犬隻飼主的管理責任,已規定比特犬等具攻擊性犬隻出入公共場所或公衆得出入之場所,應有防護措施,且爲再提高管理強度,已與縣(市)政府及相關寵物產業公會多次會商,規劃將比特犬及其混種犬納管禁止其輸出、入及飼養繁殖,目前已進行法制作業中,最快9月底預告。
農委會呼籲飼養比特犬等具攻擊性犬隻飼主,犬隻外出應由成年人伴同,且需有1.5公尺以下之繩煉牽引及配戴口罩等防護措施,以避免造成公安問題。農委會爲強化具攻擊性犬隻飼主的管理責任,除已依據動保法第20條第3項規定授權,公告「具攻擊性寵物及其出入公共場所該採取之防護措施」,規範具攻擊性之寵物包括比特犬等6種危險性犬隻及無正當理由曾有攻擊人或動物行爲紀錄之犬隻,其出入公共場所或公衆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並採取下列防護措施:一、以長度不超過1.5公尺之繩或煉牽引。二、配戴不影響散熱之透氣口罩。違反規定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另外,農委會規劃依動保法第8條中央主管機關得指定公告禁止飼養、輸出或輸入之動物,將比特犬及其混種犬隻公告納管,現行在養犬隻則應依動保法第36條完成登記備查且不得再予繁殖或販售,目前已進行公告之法制前置作業中,將以更高強度管制,積極阻絕比特犬攻擊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