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2新制 嗶一下即可報到

未來民衆法院報到,可用通知書傳票上的條碼,到自動電子報到機掃描就可完成報到,圖爲司法院秘書長葉麗霞說明。(司法院提供)

司法院推行2項重要改革新制度,未來民衆到法院報到,可用通知書或傳票上的條碼,到自動電子報到機進行掃描,就可以完成報到手續;另被害人可用「資訊獲知平臺」,主動被告知,隨時掌握刑事案件偵查、審理進度。

明年1月1日起,司法院與法務部共同建置的「被害人刑事訴訟資訊獲知平臺」,將在臺北地方法院及臺北地檢、新北地院及新北地檢、屏東地院及屏東地檢試辦,被害人只要聲請使用該平臺服務並經審覈通過,訴訟進度一有異動,平臺就會主動發送電子郵件告知。

另民衆拿着人工紙本報到的制度也將改變,未來用法院通知書或傳票,民衆就可在自動電子報到機,掃描通知書或傳票上的二維條碼、身分證條碼,完成開庭報到手續。

如果案件無法在一次庭期就審理終結,只要綁定案號,用手機拍攝QR CODE留存,同一案件的各次庭期,都可在自動電子報到機,以手機上留存的QR CODE照片進行掃描報到。

本月28日起,臺灣高等法院、臺北地院試辦當事人電子集中報到新制,民衆只要「刷一下」即可報到,司法院預計在2022年6月後,司法機關除了3個終審法院,33所法院將全面實施這項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