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不能停擺 司法院通過特別條例草案

審判不能停擺,法院通過特別條例草案。本報資料照片

爲了避免司法機關傳染病流行疫情影響無法妥適運作,並保障當事人受妥速及公平審判之權利,兼顧程序參與者之健康及安全,司法院院會今通過「傳染病流行疫情嚴重期間司法程序特別條例」草案,將盡速送請行政院會銜後,函請立法院審議

草案重點包括,覈定期間及施行地區,關於法庭席位、旁聽、服制、 臨時開庭、宣示裁判事項,法院得實施一定之處置或措施;一般刑事案件、少年保護事件及少年刑事案件,法院、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於符合一定要件下,得以遠距視訊科技設備進行程序。

另民事或家事事件,法院認爲適當時,得依當事人、法定代理人、程序代理人、輔佐人或其他關係人之聲請或依職權以相同設備審理

不過司法院指出,特別條例增加的遠距視訊部分,是因應疫情,在無法實體開庭的前提下,迫於案件進行的需求,不得已在相當程度內做出調整,得以行遠距視訊方式開庭,疫情過後,即回到現行規定訴訟程序模式進行。

草案也規定,可以事後補行製作筆錄,法院處理刑事案件,經徵詢當事人、辯護人及輔佐人之意見考量個案情形、可行處置或措施後,認爲審判有重大困難者,得停止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