衰男欠賭債「再借錢買改造槍」 行搶超商運鈔車「卡彈」被打扁…判5年
▲桃園市廖姓男子去年11月夥同黃姓男子企圖強盜運鈔車還債,同夥黃男卻臨時落跑,廖男獨自作案遭保全與警民合力制伏送辦。(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廖姓男子去年11月持槍到超商前埋伏,企圖想趁保全補鈔時行搶,做案時卻因卡彈遭保全打趴,最後警察及時趕到與路人合力制伏廖男,廖到案後還供出同夥黃姓男子也涉案,但當天卻臨陣打退堂鼓;桃園地院最近審結,依攜帶凶器強盜未遂罪、竊盜與違反槍砲彈藥等罪,分別判處廖男與黃男5年2月與2年4月有期徒刑,本案還可上訴。
據桃檢調查,38歲的廖姓男子因積欠賭債無力償還,夥同44歲的黃姓男子在桃園市竊取機車與車牌,再向黃借2萬元到臺中市逢甲夜市以5萬元向不詳姓名年男子購買1把改造手槍與8顆子彈,去年11月27日上午,廖騎乘偷來機車到龜山區文化一路某家超商外埋伏,等待保全運鈔車補鈔時行搶。
當日下午2時許,林姓與黃姓保全到超商ATM準備補鈔250萬元,由黃姓保全補鈔,林則在旁戒護,廖突然持槍衝向前企圖行搶並對空鳴槍警告,但林姓保全英勇以警棍對抗,廖準備向林開槍時卻突然卡彈,林以警棍打落手槍,2人扭打一團,超商內其他客戶見狀上前幫忙合力制伏廖男,隨後員警趕到將廖男上銬。
▲廖姓男子去年11月持槍強盜運鈔車,最後遭保全與警民合力制伏,圖爲案發現場。(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廖男在警訊時供出還有黃姓同夥,原本說好一起作案,但當天卻打退堂鼓,黃男到案後坦承擔心會被抓,所以臨陣脫逃,桃檢偵結依攜帶凶器強盜未遂、違反槍砲彈藥與竊盜等罪嫌起訴2人。
桃園地院表示,廖男從買槍彈到強盜運鈔車全案僅隔12天,涉犯槍砲彈藥、攜帶凶器強盜未遂2罪,應從重論以攜帶凶器強盜未遂一罪,廖是成年人,卻因無法清償鉅額賭債竟持槍強盜,雖未釀傷亡,但手段非輕微,黃因爲廖請求就借錢給他買槍,造成廖強盜運鈔保全結果,考量2人並無前科且犯後坦承犯行,法官審結依竊盜、攜帶凶器強盜未遂等罪嫌,判處廖、黃分別爲5年2月、2年4月有期徒刑,黃男另依幫助犯,併科罰金5萬元,本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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