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話》中共在政治協商加碼──馬歇爾調停之4(蔣世安)

由左至右:周恩來、毛澤東(本報資料照片)

政治協商會議從1946年1月10日到31日在重慶舉行,爲期22天,通過五大決議案:第一,擴大政府組織問題。第二,和平建國綱領。第三,關於軍事問題。第四,關於國民大會問題。第五,關於憲法草案。

政協五大議案之通過,中共認爲:「是由於3國(美、蘇、英)莫斯科會議的決定,及對中國實行干涉(原注:以馬歇爾爲代表),我們黨的強大存在,與4個月來堅決自衛鬥爭。」

政治協商會議之由來,是在重慶會談時,毛澤東提議:「由蔣主席約集其他黨派人士及無黨派者若干人(原注:名額及人選可由蔣主席酌定),與政府及中共代表開一會議,以極短之時間,通過政府與中共所商談之結果。此一會議,即可名爲政治會議。」

在共方提出的談判要點中說明:「政治會議即黨派協商會議,以各黨派代表及若干無黨派人士組織之。」

蔣介石指示的談判要點爲:「擬改組國防最高委員會爲政治會議。由各黨派人士參加,共同參與政治。」

在國共談判時,中共代表周恩來復對黨派協商會議有所解釋。政府代表張治中則認爲「此次會議可稱爲政治協商會議,不必稱爲黨派會議。」衆無異議,故在《會議紀要》中,確定爲政治協商會議。

政治協商會議實爲重慶會談之延續,所不同的,重慶會談由國共代表直接談判,並有蔣、毛多次直接面談。更大的不同,重慶會談共方要求較低,只要魯、冀、熱、察四省,山西一半與陝甘寧邊區的地盤,國方絕不答應。政協中共要求的條件,遠超過重慶會談,國方作了更多的讓步。蔣介石說:「政治協商會議中所決議各事,其實皆已逾越其(中共)所希冀者矣。」

政協由各黨派及無黨派(社會賢達)代表38人組成之,即國民黨8人,中共7人,青年黨5人,民主同盟中之各派9人,無黨派 (社會賢達)9人。並有馬歇爾之強力主導,以及民盟代表爲中共助陣。重慶會談獲致協議部分,則由政協做出具體辦法,未獲協議部分,則由政協商定妥協辦法,所以共方對政協結果,大爲滿意。

中共在政協中的加碼,最重要者,即爲聯合政府問題。此問題在重慶會談時,周恩來曾經表示:「召開黨派會議產生聯合政府,國民黨既認爲有推翻政府之顧慮,故我等此次根本未提黨派會議。」但中共在政協會議中所提出的《和平建國綱領草案》,從中央到地方省、市、縣都要改組成聯合政府。在中央機構中,卻將國民黨打成少數黨。規定「全國各抗日民主黨派及無黨派民主人士,參加的舉國一致的臨時聯合政府。」而「多數黨(按:指國民黨)在政府主要職位中所佔的名額,不得超過1/3。」至於地方,「收復區的各級地方政府,應與當地各抗日黨派及無黨派民主人士協商,先成立臨時的民主聯合的省、市、縣政府。」

這是中共「利用杜魯門的聲明(對華政策),在政治協商會議上,向國民黨展開和平政治攻勢,以配合解放區的自衛鬥爭。」中共中央指示其代表團說:「改組政府,必須堅持不低於杜魯門聲明與三國公報的水平。」

馬歇爾更向蔣介石提交一份親手擬定的《中國民國臨時政府組織法》(草案),建議撤銷國防最高委員會,代以臨時國府委員會,由蔣指定20人組成,其中9人爲國民黨,6人爲共產黨,民盟、青年黨各1人,無黨派3人。蔣可指定各院院長、各部會首長,但50%爲國民黨人,30%爲共產黨人,20%由其他黨派及無黨派人士充任。各省主席及各特別市市長,蔣須由國共兩黨組成的特別委員會,提出的人選中指定之。

蔣介石對馬歇爾的建議,記其所感曰:「此爲共黨所不敢提者。」又記:政治協商會議中,共黨蠻橫,強詞奪理,而馬歇爾對我國國情隔閡異甚,美使館新聞處長費正清又左袒共黨,甚有重演前年史迪威不幸事件之可能。

【未完待續,蔣世安專欄每週四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