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仲介赴陸換肝腎 名醫被求刑6年
中部肝臟移植外科名醫陳堯俐。圖/陳堯俐醫師提供
本報記者昨與陳堯俐聯繫,但對方未迴應,但他前年6月曾稱「從未到大陸進行換肝手術」。
陳堯俐專長肝手術、肝臟移植手術,彰檢接獲檢舉,陳堯俐與黃男、楊女夫婦等人,非法仲介國人到大陸移植器官。檢方查出,陳堯俐等人2016年起,涉嫌仲介6人到山東青島市醫院進行肝、腎移植,也透過仲介林女,仲介4人到湖南長沙市醫院移植肝、腎。
檢方指出,陳趁看診時,得知病患有肝腎移植需求,請病人與黃男商談,「肝臟供體費」約35萬至40萬元人民幣、「腎臟供體費」約20萬元人民幣,加上術後照護醫療、大陸醫師報酬、食宿交通等,肝移植每人需花500萬至750萬元,腎移植約300萬至350萬元。
黃男收取費用後,由楊女聯繫病人與青島大學附設醫院醫師,前往大陸移植器官,陳也會到對岸醫院手術室指導移植手術;陳再以每名患者20萬元報酬,指示助理謝姓護理師,赴大陸指導術後照顧。至於在大陸的器官移植費用,由黃男將錢匯給地下匯兌業者洪男處理。
檢方查出,5人仲介器官移植不法所得約2037萬元,其中陳堯俐不法所得1482萬元,偵查中只繳回270萬元,檢方已聲請扣押財產獲准;謝姓護理師照顧病患得報酬,獲緩起訴,需向公庫繳納緩起訴處分金110萬元。
檢方認爲,陳堯俐破壞器官無償捐贈普世原則,影響我國際形象,陳2008年曾與黃男仲介患者赴大陸換肝,但患者死亡,當時陳遭送懲戒,後來持續仲介器官移植,檢方建請法院求處重刑。
陳堯俐曾任彰化基督教醫院副院長,現爲中山附醫肝臟移植中心副院長。彰基昨天表示,尊重國家司法調查、審理結果;中山附醫指出,陳醫師於該院執行醫療業務,遵守管理流程與專業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