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曹縣:用好刑事政策救活民營企業
爲了150名農民工的“飯碗”
“感謝黨的好政策!俺欠的錢還上了!廠子保住了!俺們150個員工的飯碗保住了!”近日,山東省曹縣檢察院第二檢察部的檢察官到一家被不起訴的民營木製品加工企業回訪,該企業法定代表人劉順德握着檢察官的手激動地說。
地處魯西南地區的曹縣是知名的“木藝之都”,當地有木藝企業6000多家,木材加工產業從業者高達30萬人,是全國三大千億級木製品產業集羣之一。劉順德原本是當地一位木匠,後來創辦了自己的木製品加工企業――曹縣德順木藝有限公司。
2017年3月,該公司爲擴大生產經營規模,向曹縣農商銀行申請貸款時提供虛假財務報表等資料,獲得貸款350萬元,後因到期未能歸還,給銀行造成重大損失。
2018年7月,曹縣農商銀行經多次催收未果後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以涉嫌貸款詐騙罪立案偵查並於同年12月25日對劉順德採取強制措施,後其被取保候審。截至偵查終結,劉順德已歸還貸款本金207.2萬元。
2020年1月19日,該案由當地公安機關移送曹縣檢察院審查起訴。經辦案檢察官訊問,自劉順德被立案偵查後,企業幾近癱瘓。劉順德雖主動認罪認罰,有積極返還貸款本息的意願,但苦於經營困難無法一時籌集全部資金,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又使得該企業雪上加霜。
“當時知道廠子出事,我們工人的心都涼了。我原是貧困戶,進廠打工後有了收入,脫了貧,眼看日子有了盼頭,沒想到……馬上要過年,工資卻發不下來。”面對走訪的檢察官,在該企業打工的村民李桂香眼中閃着淚花。
“我們多次深入企業和曹縣農商銀行開展社會調查。該企業案發前經營狀況一直良好,還開設了扶貧車間,吸收當地貧困戶進廠務工,幫助羣衆脫貧,在當地有一定影響。”該案承辦檢察官、曹縣檢察院第二檢察部主任蔡忠升介紹。
“我手下的員工很多都跟我幹了十幾年,政府對我們這些小企業有扶持政策,當時就想着藉機會多貸點款擴大經營,廠子好一點,大夥的收入也高一點,我也是農民,文化程度不高,結果就走了歪路,把大家都害苦了。”訊問中,劉順德懊悔不已。
如何在化解重大金融風險、維護羣衆切身利益和保護民營企業方面找到平衡點?
“經向檢察長彙報,我們用足用活刑事政策,以服務‘六穩、六保’爲出發點,挽回經濟損失爲着力點,決定在一年審查起訴期限內,不急於提起公訴,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給該企業籌集資金返還貸款預留更多時間。我們多次傳喚劉順德並邀請其辯護人在場,向其宣傳講解新的刑事政策,鼓勵其積極主動創造不起訴條件。”蔡忠升說。
檢察官的耐心宣講爲劉順德服下了“定心丸”。取保候審期間,劉順德放下包袱,帶領企業員工積極投入生產、籌措資金,將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出口訂單轉爲生產國內木製酒盒、工藝品訂單,於審查起訴期間內全部還清剩餘貸款及利息。
“檢察機關及時幫助我們追贓挽損,促使該企業與我們達成還款協議,陸續將剩餘貸款本息還清,還邀請我們單位負責同志座談,講解新的刑事政策和檢察機關化解重大金融風險和保護民營企業並重的理念,同時檢察機關向我們發出檢察建議,幫助堵塞監管漏洞,實現雙贏多贏共贏。我們對該企業騙取貸款的行爲表示諒解,不再要求追究其刑事責任。”曹縣農商銀行信貸管理部總經理徐娟告訴記者。
據瞭解,曹縣農商銀行收到檢察建議後,從加強制度學習培訓、強化員工隊伍管理、優化規範貸後管理等方面對信貸工作進行了一系列整改,全力避免類似案件再次發生。
依據全案事實情節,綜合考慮該企業貸款動機和追贓挽損進度,經曹縣檢察院檢委會研究決定,依法認定該案系單位犯罪,最大程度降低對企業家本人的影響。同時結合劉順德認罪認罰的從寬情節,客觀評價其社會危害性和再犯可能性,認定劉順德犯罪情節輕微,依法不需要判處刑罰或可免除刑罰,並舉行檢察聽證,廣泛徵求被害單位和社會各界意見。最終,曹縣檢察院於2020年12月31日對本案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
今年3月以來,該院結合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工作“我爲羣衆辦實事”實踐活動,對作出不起訴決定的民營企業進行再回訪,跟蹤瞭解企業經營情況。
在對該企業回訪時,幹警瞭解到,企業積極吸收本地貧困戶進廠工作,目前已有員工150人,年產值3000餘萬元,持續助力曹縣經濟社會發展。
“民心就是最大的政治。該案中我們落實少捕慎訴慎押理念,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及時迴應羣衆訴求,審慎辦理涉企案件,護航民營企業健康發展,以檢察機關的實際行動,厚植黨的執政根基。”曹縣檢察院檢察長逯其彥說。
“從木匠到民營企業主,一路走來的不易我感同身受,但只有遵紀守法,企業才能真正做大做強。350萬元貸款牽涉到150名員工的飯碗,檢察機關在企業的生死、羣衆的生計和法律的尺度之間找到最佳平衡點。曹縣檢察院立足檢察職能、護航民企發展的做法真正將黨的好政策落實到了羣衆心坎上,值得點贊!”談及此案的辦理,全國人大代表、山東銀香偉業集團董事長王銀香給予高度評價。
(文中涉案當事人及民營企業均爲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