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企業盤活存量用地可享受過渡期支持政策
新華社南昌10月23日電(記者 姚子云)江西省自然資源廳日前出臺政策明確,企業盤活存量用地,可享受五年內不改變用地主體和規劃條件的過渡期支持政策。
江西提出,鼓勵企業消化存量土地解決規劃區內建設項目用地,企業利用現有存量工業用地興辦高新技術產業、創業創新平臺等國家支持的新產業、新業態建設項目,可享受在五年內不改變用地主體和規劃條件的過渡期支持政策。
同時,江西科學保障重大重點建設項目用地、全力支持鄉村產業發展用地。對納入國家重大項目清單的項目用地及納入省級人民政府重大項目清單的單獨選址的能源、交通、水利、軍事設施、產業項目用地,在批准用地時直接配置計劃指標;支持鄉村產業發展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依法使用集體建設用地自辦企業,或以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方式與其他單位和個人共同舉辦企業,發展鄉村旅遊、農產品加工等產業。
此外,江西鼓勵和支持市縣在守住國有性質、保障羣衆權益底線的基礎上,探索實施“點狀用地”,用好用活增減掛鉤節餘指標調劑、耕地佔補平衡指標交易、生態保護修復等自然資源政策措施,探索推進“資源變資產、資產變資本”的有機轉換,促進經濟效益、生態效益“雙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