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男見嫩妹躺椅子電聊 偷吻她脣付出代價5萬5
色男見嫩妹躺椅子電聊,偷吻她脣付出代價5萬5。(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1名李姓男子在今年5月15日凌晨2點多,騎機車行經臺中市臺灣大道一段,時看到一名嫩妹疑似酒醉躺在路邊椅子上講電話,他竟然一時色薰心,將車停下後,偷偷走到嫩妹後方,偷偷的親吻該名嫩妹嘴脣厚,立刻轉身逃跑,事後嫩妹報警提告,李姓男子依性騷擾防治法遭判拘役55日,易科罰金5萬5000元。
根據判決書記載,李男於民國109 年5 月15日凌晨2 時31分許,在臺中市北 區臺灣大道1 段655 巷內,看到一名嫩妹躺在路邊椅子上講電話,竟基於意圖性騷擾之犯意,站在甲女後方,並乘甲女不及抗拒之際,低頭從後方親吻甲女之嘴巴,旋即騎乘機車迅速離去。
該名嫩妹遭到陌生男子親吻後,立刻起身閃躲,卻只見對方迅速加足油門逃走,氣得前往轄區第二分局報案。警方根據監視器,發現李男的車號,立刻通知李男到案,李男眼見證據遭到掌握,只好坦承自己情不自禁纔會對女方最初親吻動作,事後遭到移送地檢署,遭檢方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起訴。
法官審理認定,李男與女方素不相識,卻僅爲逞一己私慾,竟乘女方醉酒不及抗拒之際,親吻女方嘴巴,危害告訴人之身體自主權,對社會風氣及治安顯有不良影響,但念在李男犯後坦承態度尚可,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一項之性騷擾罪,判處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5萬5000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