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面獸心!一小學教師在講臺當衆猥褻9名女生,判了!
(原標題:人面獸心!一小學教師在講臺當衆猥褻9名女生,判了!)
以批改作業爲名,先後在講臺當衆猥褻9名年幼的女學生,道德敗壞,影響惡劣,廣東肇慶某小學教師樑某和終於爲自己的行爲付出了代價!近日,肇慶市中院對該案作出了終審裁定。
裁定書截圖
課堂上當衆猥褻女學生
據瞭解,樑某和生於1971年,肇慶市高要區人,函授本科文化。他是肇慶某小學一教學點負責人,孩子們稱他爲“校長”。身爲一名小學老師,樑某和本應做到爲人師表,可在孩子們人生的重要起點上,卻遭遇了樑某和惡魔般的對待。
法院查明,2017年下半年至2019年下半年期間,樑某和在某教學點擔任教學點負責人、數學老師期間,以批改作業爲由,在教室講臺處,爲尋求性刺激,滿足自己慾望,多次對九名5至8歲的女學生,以用手隔着褲子撫摸臀部、陰部,甚至直接伸手進被害人褲子裡撫摸陰部的方式進行猥褻。這些孩子有的讀學前班,有的讀一年級,最高的也才三年級。
樑某和的惡行,講臺下的孩子們看在眼裡。一名學生說,他曾親眼見到“校長”撫摸同學的下體。受害的孩子們有的向家長反應,有的向其他老師反映,有的則會告訴其他同學。據一名教師稱,一位受害學生深受事件影響,成績下降,經常哭泣,被同學說閒話。
2019年12月11日,樑某和被刑事拘留。
辯解稱“沒造成身體傷害”
2020年10月,肇慶高要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該院認爲,樑某和無視國法,爲滿足性刺激,身爲擔任教學點負責人的教師,多次在公衆場所當衆對多名未滿14週歲的女童實施猥褻,其行爲已構成猥褻兒童罪。
樑某和身爲負有教育職責且爲教學點負責人的教師,多次在作爲公衆場所的學校教室內當衆對9名未滿12週歲的兒童實施猥褻,且犯罪時間跨度長,對被害人身心健康造成極大傷害,對其親屬和家庭也造成嚴重傷害,對其他學生造成恐懼,在社會造成極其惡劣影響,敗壞了人民教師的聲譽,依法應從重處罰;樑某和在法庭上能坦白認罪,如實供述罪行,依法可從輕處罰。
於是判決,樑某和犯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五年內禁止從事與未成年人相關的教育和培訓等工作。
樑某和不服,提出上訴。其上訴稱,其犯罪行爲沒有對被害人造成身體上的任何傷害,其認罪態度良好,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原判對其量刑過重。
法院:已構成猥褻兒童罪
肇慶中院二審認爲,樑某和身爲教師及教學點的負責人,多次在公衆場所當衆對多名未滿12週歲的女童實施猥褻,其行爲已構成猥褻兒童罪。其作爲教師及教學點的負責人,對未成年人負有特殊職責,多次在公衆場所當衆猥褻未滿12週歲的女童,人數多達9人,依法應從重、從嚴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