悄悄收費、取消困難 手機免費寬帶真的很划算嗎?
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一年前辦理的免費寬帶開始悄悄收費了,想要取消時卻困難重重。“免費寬帶”套餐究竟是真實惠還是有“陷阱”?針對自動扣費的問題,同濟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劉春彥指出,手機運營商與用戶之間簽訂的是服務合同。運營商如果未對用戶進行告知,由免費變成收費,則爲單方面變更合同,屬於違反合同約定,構成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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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一個手機號,除了打電話、發短信之外,還能綁定寬帶賬號、獲贈免費寬帶——這樣的“手機套餐+免費寬帶”模式聽起來實用又划算,受到不少消費者青睞。上海市民劉先生就選擇了類似的通訊套餐,他告訴筆者,自己選擇的首要原因就是“感覺很划算”。
但也有一些用戶表示,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一年前辦理的免費寬帶開始悄悄收費了,想要取消時卻困難重重。“免費寬帶”套餐究竟是真實惠還是有“陷阱”?選擇此類業務時,消費者又該注意哪些問題?
“套餐”並非人人適用
數據顯示,2018年末,中國固定互聯網寬帶接入用戶達40738萬戶,比上年末增加5884萬戶。各大運營商大力推廣的免費寬帶、優惠套餐等功不可沒。運營商通過免費寬帶搶佔市場份額,使得手機套餐贈送免費寬帶日漸成爲一種主流通信套餐類型。但不同消費者在選擇這類套餐時,使用體驗有很大差異。
家住河南鄭州的王巖使用一項手機綁定寬帶業務已有3年時間。“手機套餐裡贈送的免費寬帶,用起來也沒什麼問題,按月自動繳費的模式還給用戶提供了方便。”王巖說,自己剛搬進新家時,在業務員的推薦下打包辦理了套餐。“單獨辦寬帶一個月要40元;綁定在一起,電話費和寬帶加在一起每月只要68元,我感覺價格還是很實惠的。”
然而同樣是“免費贈寬帶”業務,武漢大學大三學生崔樂卻很不滿意。在通訊公司的宣傳下,崔樂和幾位舍友一同辦理了一款套餐。但經過一段時間的使用,崔樂發現獲贈的寬帶業務很不適合在校園內使用:無法使用學校購買的數據庫,教學平臺也登陸不了。但在辦理業務之初,並沒有人告知他們可能會出現這樣的問題。連續扣費幾個月後,崔樂和幾位舍友都感覺“虧了”,只好同時去營業廳退訂了業務、註銷了手機號。
筆者調查發現,消費者對“手機套餐+免費寬帶”模式的不滿,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免費寬帶難以滿足特定羣體的需求。像崔樂一樣,很多在校生遭遇過免費寬帶與校園網不兼容的困擾,導致明明宿舍內有寬帶卻要去圖書館“蹭網”的無奈。
免費寬帶套餐大多默認自動續費,這對於不想連續使用寬帶的用戶來說很不合理。網友“楊帆”就在社交網絡上“吐槽”自己的話費不知爲何漲到了每月300元,查詢後才知道,原來是此前獲贈的免費寬帶已經到期,但該業務並沒有終止,而是繼續扣款。
對於想辦理退訂、更換套餐或者“攜號轉網”等業務的用戶來說,流程相對麻煩。在中央美術學院就讀的小張2018年初就向運營商提出改換較低資費套餐的申請,但至今仍未改換成功。“業務員先是在電話裡說幫我改換、次月生效,但隨後我卻發現此前的套餐已自動續約一年,要解約只能本人去號碼歸屬地的營業廳辦理。我的手機號碼是河南老家的,不可能只爲了改個套餐就特意從北京回去一趟。”
“攜號轉網”倒逼運營商
消費者能否在享受優惠的同時避免以上種種麻煩呢?採訪中,中國聯通工作人員徐麗建議,消費者最好先充分了解套餐和合約內容後再購買。“爲避免不必要的麻煩,用戶一定要在辦理此類捆綁套餐前或辦理過程中,仔細閱讀套餐合約條款,問清楚提前解約、‘攜號轉網’、到期收費等方面的處理方法,再結合自己的情況做出選擇。”徐麗說。
針對自動扣費的問題,同濟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劉春彥指出,手機運營商與用戶之間簽訂的是服務合同。運營商如果未對用戶進行告知,由免費變成收費,則爲單方面變更合同,屬於違反合同約定,構成違約。進一步而言,單方採取自動扣款的形式,也侵害了用戶的財產權,構成侵權。
“攜號轉網”的推進,也在倒逼各大運營商儘快提高網絡質量、提升服務水平。5月21日,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工信部副部長陳肇雄指出,保障用戶充分享有“攜號轉網”的權益,確保今年11月30日之前在全國範圍內實現“攜號轉網”,真正做到“號碼在手,說走就走”。
徐麗認爲,“攜號轉網”給運營商帶來了較大挑戰。“我們將來要更多站在用戶角度去優化套餐、簡化產品。”王巖感慨:“‘攜號轉網’時代要來了,運營商要更多思考怎樣做好產品。應該把套餐條款更透明地告知用戶,而不該用‘免費寬帶’等噱頭來綁住用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