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環保署高官涉性騷案 環境部查察認定移送監察院懲戒

性騷擾示意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前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總隊長李健育在職期間遭控涉及性騷擾案件,經環保署性騷擾防治申訴調查小組開會決議立案,組成專案調查小組進行調查;環境部調查認定成立並移送監察院懲戒。

環境部表示,8月22日配合組織調整,環保署改製爲環境部,由環境部接辦後續相關調查工作。又專案調查小組於10月上旬完成調查報告,依規定提報環境部性騷擾防治申訴調查小組審查,經決議成立權勢性騷擾,並依調查報告建議應給予嚴厲懲戒,提送環境部考績委員會審議。

環境部表示,李健育於相關事件發生後,已由環保署調離原工作環境,並調整職務爲非主管職務。又其於調查期間提出書面辭職,環境部考量憲法所保障權益及社會各界觀感,爲期毋枉毋縱,原擬視調查結果爲準辭與否的決定,惟在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2條之1所規定須於30日內決定之期限屆滿時,因調查結果尚未完成,尚無從決定,而依法於期滿之次日視爲同意辭職。

環境部表示,依公務員懲戒法第1條第2項規定,對於其他原因離職公務員於任職期間行爲也適用。有關李健育在職期間成立權勢性騷擾的調查結果及後續處置建議,經11月24日環境部考績委員會審議通過,依公務員懲戒法,將李健育移送監察院懲戒,並已由環境部函送監察院審查。

環境部說,至於外界所指控環保署疑有包庇吃案情事,經環保署政風室行政調查結果,並無外界質疑包庇情事,相關調查報告並已由環保署函送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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