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版李宗瑞」 男下藥性侵女友重判8年
潘姓男子2016年用假名在交友網站「愛情公寓」註冊,從而結識1名女子,雙方相談甚歡決定交往,但心懷不軌的潘某次約女友到家,在梅酒中加入四級毒品「佐沛眠」,接着硬上得逞,女子事後氣憤報案。(示意圖,達志影像)
潘姓男子2016年用假名在交友網站「愛情公寓」註冊,從而結識1名女子,雙方相談甚歡決定交往,但心懷不軌的潘某次約女友到家,在梅酒中加入四級毒品「佐沛眠」,接着硬上得逞,女子事後氣憤報案,士林地院審酌後,認爲潘的行爲重傷女友人格發展,犯後態度惡劣,依強制性交罪重判潘男8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潘男2016年12月,在網路以假名和被害人結識,雙方進而交往,2017年6月底,潘邀女友去他住處玩牌,伺機將摻有毒品的梅酒和白開水中,讓不知情的女友喝下,對方全身無力後,潘即將女方抱至臥室性侵。
被害人過程中曾出言制止,表示自己不喜歡潘這樣,但仍遭潘強行性侵,潘後來還載女友回家,但被害人身體持續頭昏、不適,且還發生記憶斷片狀況,隔日凌晨憤而前往醫院並在友人陪同下報警。
潘男開庭時,辯稱雙方有喝酒併發生性行爲,但否認摻入迷藥,兩人是在酒精催化下,自然而然發生關係,當時他問女友客廳沒冷氣,是不是要進房間,女友進入後還自己脫掉上衣,過程中還問他有沒有戴保險套。
被害人則表示,當時喝了潘遞來的白開水,發現水中有白色顆粒,水質也有些混濁,潘那時還裝傻說可能是茶壺的關係,後來她全身無力癱在沙發,潘竟又再拿一杯水要她喝下,越喝感覺越難過,跟以往喝酒微醺的反應完全不同,後來就遭潘性侵得逞。
士林地院審酌,女子陳述性侵過程內容一致,且清楚描述喝下可疑飲料後的身心變化,指控並無矛盾不符之處,且兩人未有仇怨,不可能無端陷害,痛批潘爲滿足個人性欲,竟對女友下藥,強行性侵,被害人日後對異性、婚姻及感情,都可能遭嚴重影響,且否認犯行態度惡劣,也未與被害人合解,依法判處8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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