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減碳不積極、部會決心不足」 環團要立委動起來!提氣候治理政策

公民團體呼籲立委於接下來的會期落實監督臺灣氣候治理政策與相關修法。(圖/環境權保障基金會提供)

記者崔至雲臺北報導

2020年是全球氣候治理的關鍵年,不僅《巴黎協定》預計於今年底生效,臺灣除了要提出臺灣版的「國家自定貢獻」,也須訂出「第二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多個環保團體於今(17日)召開記者會,呼籲立委於新會期儘速要求行政院提出臺灣版的綠色政綱、有效的氣候治理政策,同時號召全民於27日到立法院,一起爲氣候緊急治理而走。

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楊書容表示,新會期立法院將有衆多與氣候變遷密切相關的討論,包含前瞻第三期和紓困3.0等預算須審查法案則有《溫管法》和《貨物稅條例》的修正執政黨當初推動前瞻基礎建設計劃時,口口聲聲說是要給下一個世代的基礎建設,但對年輕人最危急的氣候變遷卻在前瞻中看不到因應充其量只是預算重分配,一點都不前瞻。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魏揚表示,2050年淨零碳排必須入法,以科學研究爲基礎制定氣候政策與碳定價機制 。(圖/環境權保障基金會提供)

楊書容強調,除了預算該檢討,必要的法案修正也刻不容緩。《溫管法》是國家因應氣候變遷的重要法源依據,各部會皆需依《溫管法》規定採取減緩與調適措施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魏揚表示,檢視臺灣從2015年至今的減碳成果,我們認爲仍存在三大問題,包含,長期減量目標不夠積極;各部門減碳決心與力道不足;欠缺完善的溫室氣體減量誘因機制,高排放產業恐缺乏轉型意願

魏揚提出以下3個臺灣溫室氣體治理的修正方向,一、2050年淨零碳排必須入《溫管法》,階段管制目標也須做相對應修正。二、各部門行動方案的制定,須建立在科學研究的基礎上,評估各部門在淨零碳排目標下所應各自承擔的責任碳量,且擬定過程應開放更多的公民、專家學者參與。三、應建立碳定價機制,例如碳交易或是碳稅,讓溫室氣體排放的外部成本得以內部化

▲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楊書容說明,立法院新會期重大預算案與法案,應以因應氣候變遷爲原則審查。(圖/環境權保障基金會提供)

臺灣青年氣候聯盟成員蔡麒廷表示,臺灣應檢視《溫管法》第一階段管制目標的成效,強烈要求立法院提出能解決氣候緊急的法規,而有效地修正溫管法便是很好的起頭。

蔡麒廷表示,臺灣青年氣候聯盟將於9月27日舉辦「氣候改革,刻不容緩」青年抗暖大遊行,並提出六大訴求,包含,2050年以前達到淨零碳排放;將氣候變遷視爲國安危機,並由總統府或行政院負責統籌;提出臺灣版「綠色政綱」,落實產業永續發展;強化能力建構,提升全民對氣候變遷的認識與因應衝擊之能力;納入多元族羣共同商議國家氣候政策;增加氣候科學研究資源,並以國內外權威性機構之研究成果作爲政策依據。

記者會最後,公民團體與學者齊呼,氣候緊急,全面開戰 」、「世代正義立院迴應」、「青年已集結,國會動起來」,呼籲立委於接下來的會期落實監督臺灣的氣候治理政策與相關修法,並應就各部會的氣候因應政策提出質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