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ETA葛格涉持有大麻電子煙 緩起訴支付公庫15萬元

健身網紅「PEETA葛格」(本名黎育欽)今年3月間因涉嫌持有、吸食大麻被捕,現場並查扣到1包大麻及大麻電子煙,PEETA葛格否認吸毒,日前尿液毒品檢驗報告呈陰性涉施用二級毒品部分不起訴,持有部分今認定他持有大麻電子煙給予緩起訴,支付公庫15萬元。

健身網紅「PEETA葛格」(右)。圖/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地檢署今偵結PEETA葛格涉持有大麻罪嫌,放在開放式空間的外套口袋1包大麻並無其DNA因而給予不起訴;位於健身房倉庫個人置物櫃中的大麻電子煙(有第二級四氫大麻酚電子煙,毛重34.07公克),檢驗出PEETA葛格的DNA,PEETA葛格坦承持有大麻電子煙。

PEETA葛格供稱,健身房員工都可以自由進出休息室,「我衣服口袋查扣毒品不是我的,不知道是誰放進去」。此部分經鑑識小組採證,未發現可以比對的指掌紋、DNA,加上毒品查扣地點非私人空間,不排除毒品遭有心人士所放,此部分不起訴處分。

檢察官認爲,他持有大麻電子煙一時失慮致罹刑章,犯後坦承犯行,深表悔悟,歷經司法偵查應有所警惕,考量犯罪情節輕微,給予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1年,支付公庫15萬元。

PEETA葛格今年2月剛離婚,3月前往赴泰國旅遊返臺不久,就在同月15日遭警搜索其位於北市南京東路經營的健身房及倉庫等處,並在辦公室內起出一包大麻(毛重17.03公克,淨重9.78公克),警方於是將他採尿後,依涉犯毒品條例送辦。日前因驗尿結果呈陰性,檢察官認定吸食毒品部分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