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女子轉傳假訊息 獲緩起訴處分、支付公庫3萬元

嘉義地檢署對轉傳假訊息林女予以緩起訴處分。(廖素慧攝)

曾參選民意代表的林姓女子,日前在有500人的LINE羣組裡PO「嘉義縣技術學院及某汽車旅館已徵收爲防疫旅館」,嘉義地檢署4日偵結,依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緩起訴處分,向公庫支付3萬元。

嘉檢指出,林女於今年5月26日20時9分許,用手機連結上網,在有500人蔘加的羣組公開張貼嘉義縣某技術學院、汽車旅館已徵收爲防疫旅館之不實訊息,經嘉義縣調查局調查爲不實訊息。

林女坦承犯行,並向檢察官供稱,是爲了提醒親友,檢察官認爲林女沒有不良素行,犯後態度良好,深感悔悟,態度良好,轉貼動機是基於善意,予以緩起訴處分,並向公庫支付新臺幣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