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葛格Peeta持有大麻電子煙 緩起訴1年
健身網紅黎姓男子(葛格Peeta)被控施用第2級毒品大麻,採檢爲陰性,獲不起訴處分;北檢針對他持有大麻電子煙的部分,今天緩起訴處分1年,須支付公庫新臺幣15萬元。
檢警獲報,黎男涉嫌非法施用、持有毒品,今年3月間發動搜索拘提,並從黎男位於臺北市的工作室、健身房等地查獲第2級毒品大麻煙草、電子煙等證物,警詢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送辦。
臺北地檢署偵查後認爲,黎男採檢爲陰性,施用部分罪嫌不足,不起訴處分,另案偵辦涉嫌持有大麻電子煙與大麻煙草的部分。
北檢緩起訴處分書指出,黎男坦承持有大麻成分的電子煙,審酌他無前科,坦承犯行,給予緩起訴處分,期間1年,並須支付公庫15萬元。
此外,黎男被控持有大麻煙草的部分,檢方認爲,大麻煙草外包裝查無黎男指紋,且黎男經營的健身房,員工均可自由進出休息室,不排除毒品爲有心人士放在他外套口袋內,手機也無疑似談及買賣大麻的對話紀錄,認爲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黎男經營的「營養健身葛格Peeta」YouTube頻道,主要是分享運動營養及健身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