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大廠孟山都判賠工友89億 隱瞞除草劑「年年春」罹癌風險

▲「年年春」可能含有致癌物。(圖/路透

記者錢玉紘/綜合報導

美國加州陪審團10日判定農業化工大廠孟山都(Monsanto)要賠償2.89億美元(約臺幣89.5億)。由於該公司沒有警告生產除草劑「年年春」(Roundup)可能含有致癌物質,導致一名工友罹癌,在全美目前有上千件類似案例,這是消費者對抗孟山都的首次勝利。加州的46歲男子強生(DeWayne Johnson)過去在班尼西亞(Benicia)的一所學校擔任工友,2014年被診斷出非何傑金淋巴瘤(non-Hodgkins lymphoma),這是一種會影響白血球癌症,他認爲是用了孟山都的除草劑,裡面的物質暴露到空氣中導致健康惡化。陪審團在10日裁決,認爲孟山都除草劑含有致癌物質卻未告知,屬於「惡意及壓榨行爲」。

判決書中顯示,陪審團認爲該公司應該要負起疏忽的責任,且應該要知道自家的產品是危險的。強生的律師溫斯納(Brent Wisner)表示,孟山都多年以來都在對抗科學,並且處處針對那些認爲除草劑產品會致癌的學者,但他們在法庭上提出了孟山都的內部文件作爲證據內容顯示該公司幾十年來都知道「年年春」可能致癌。

▲控訴孟山都勝利的前工友強生。(圖/路透)

這個判決對強生來說無疑是一大勝利,這也是第一個控告孟山都成功的案例,溫斯納提到,這個結果就是在告訴孟山都,多年來對於「年年春」產品事實的欺瞞應該要結束了,並且應該優先考慮消費者的安全。目前在全美有上千件類似的案子,都是控告孟山都欺騙消費者,有觀察家認爲,強生的案例也許會對其他案子的判決造成影響。

判決結果出爐後,孟山都的副總裁帕提瑞吉(Scott Partridge)發表聲明提到,「年年春」的成分草甘膦(glyphosate)並不會致癌,也不是造成強生先生罹癌的原因,「我們會再度提出上訴,我們的產品有40年安全使用的歷史,而且會一直成爲農夫以及消費者重要、有效率又安全的工具,我們會繼續積極地捍衛這些產品。」

「年年春」在全球130個國家都有準許使用,其中包含臺灣,並且標榜能用在超過100種農作物上,但是在2015年,世界衛生組織旗下國際癌症研究機構 (IARC)發佈了一份報告,內容指出,草甘膦「可能讓人類罹患癌症」,引起譁然,並先掀起消費者控告孟山都的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