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時頭條/希拉蕊任國務卿時用私人電郵辦公 嚴重違規
▲希拉蕊任國務卿的4年裡,沒有政府電子郵件帳戶。(圖/翻攝自網路)
美國國務院官員透露,希拉蕊(Hillary Rodham Clinton)擔任國務卿期間,只使用個人電子郵件帳戶來處理政府事務,這可能違反了聯邦規定:政府官員之間的通訊,應作爲機構檔案加以保留。
希拉蕊任國務卿的4年裡,沒有政府電子郵件帳戶。她的助手當時也沒有按照《聯邦檔案法》(Federal Records Act)規定,設法將她的個人電子郵件保存在國務院的伺服器上。
直到兩個月前,鑑於國務院履行聯邦檔案操作規範的新措施,希拉蕊的幕僚才查閱了她的數萬頁電子郵件,以決定要將哪些移交給國務院。上述提供給國務院的電子郵件共計5.5萬頁。希拉蕊是在2013年初卸下國務卿職務。
大量使用私人帳戶通訊的行爲,讓國家檔案和記錄管理局(National Archives and Records Administration)的現任、前任官員以及政府監督機構都大爲吃驚,稱這種行爲已嚴重違規。律師巴倫(Jason R. Baron):「很難想像這麼做有什麼理由,除非是遭逢核子冬天。一家政府機構怎麼可能允許它的閣級的領導人完全透私人郵件帳戶來處理政府事務。」巴倫曾任國家檔案和記錄管理局訴訟主管。
希拉蕊的發言人梅里爾(Nick Merrill)對她使用個人電子郵件帳戶的行爲作出了辯解,稱希拉蕊一直都遵守「規章的條文和精神」。
然而按照聯邦法律,國務卿等聯邦官員書寫及收到的信件、電子郵件,被視爲政府檔案,應當保留下來,以供國會委員會、歷史學者和新聞媒體查閱。法律中對於某些保密或敏感的材料也提供了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