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男學歷不高 養狼犬自學土耕大麻
王姓男子(中)自學土耕栽種大麻,遭警方查獲逮捕。(警方提供/胡欣男臺北傳真)
警方查扣大麻活株與栽種設備。(警方提供/胡欣男臺北傳真)
刑事局28日宣佈破獲一起栽種大麻案,37歲王姓男子雖然學歷不高,卻能採「土耕法」種植大麻,警方在其臺北市南港住處內,查獲5株大麻活株盆栽、200公克成品乾燥大麻、耕種設備、乾燥設備、捲菸設備一批等證物,全案訊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刑事局三大隊蒐證發現,王嫌自制室內設計自動照明及噴水系統,爲讓大麻獲取足夠光照,竟大膽將大麻活株移至陽臺栽種,一旁放置其他植物藉此混洧。此外,爲防止鄰居或警方蒐證靠近,還在頂樓飼養大型犬,防範可疑人士,警方將擴大追查大麻種子來源與成品流向。
刑事局表示,大麻在我國屬2級毒品,製造、販賣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單純施用亦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施用大麻毒品會產生被害妄想、錯覺、幻覺、焦慮、睡眠障礙等戒斷症狀,同時會造成記憶、學習及認知能力減退、懷孕婦女早產等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