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煉獄2/愛媽淚控到處都是斷肢貓狗! 縣府:沒拍到放獸夾畫面就無法追查
住在苗栗縣銅鑼鄉的麗莎,之前遇到慘遭捕獸夾夾住的流浪貓花花跑來求援,令她相當心疼。(圖/民衆提供)
苗栗縣境山區捕獸夾氾濫,造成不少浪浪受傷致殘而引發不少動保人士非議指責,本刊接獲愛媽投訴,並提供數10張苗栗各鄉鎮地區在街頭斷肢貓狗的照片證明所言非虛,但縣府相關人員卻表示:「沒有接獲被獸夾傷害而需要救援的案件」。而投訴的愛媽則表示數度向苗栗縣府陳情,獲得迴應是「沒有拍到是誰放的獸夾就無法追查」。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2011年即已公告禁止使用山豬吊及捕獸夾,凡捕捉動物者或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出入獸鋏,將處以1萬5千元至7萬5千元罰鍰。5年內再犯者,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0萬至200萬元罰金,但這條法令對於農民或獵人以及五金業者而言卻形同虛設。
住在苗栗的陳小姐(陳女)向本刊透露,「苗栗的山區陷阱氾濫,今年初到現在,已經有很多狗狗遭受山豬吊或捕獸鋏的傷害導致截肢」。她出示朋友在泰安、獅潭、卓蘭等地所拍到的照片及影片,證明苗栗各鄉鎮都有很多斷肢的貓狗,其中還包括一隻黑狗在一處農舍前遭山豬吊困住受傷且無法掙脫的悲慘影片。
在山林生活的稀有保育類石虎,由於和人類居住地重疊而難逃捕獸陷阱。(圖/報系資料照)
陳女說「很多農民都會放置陷阱,也沒有見過動保處的人積極宣導,只有發生動物受傷時,他們纔到現場掛牌子(警示牌),但也就只有這樣而已」。陳女爲此也經常和朋友拯救需要截肢治療的浪浪,也更痛恨設陷阱殘害貓犬的人,「動保處都回復表示,因沒有監視器或是沒有拍到放陷阱的畫面,所以無法追查」。但陳女認爲這是卸責之詞。
針對民衆反映苗栗多處都有遭捕獸夾重創的流浪貓犬,苗栗縣政府農業處「動物保護課」林課長表示,只要發現獸夾都會派員前往回收,但如果不知道是誰放的,就無從追查。「我今年8月上任迄今並無接獲相關的民衆通報」。林課長強調,《野生動物保育法》有規定農民可以用獸夾防治動物危害農作,他相信農民的本意只是要保護農作而不是要傷害貓犬。
負責無主動物相關業務處理的農業處「動物收容課」課長劉琦祥同樣表示,苗栗18鄉鎮共10多個人輪流接案巡守,這段時間都沒有接獲有動物被獸夾困住的案件,也沒有民衆通報發現有帶着獸夾的流浪貓犬。
誤中陷阱的浪浪能夠掙脫或被人發現救援的機會不大,從被救回狗狗的眼神,彷彿可以感受到牠的痛苦與悲傷。(圖/民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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