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跑88會館「洗錢教父」塗誠文 從事非法地下匯兌判3年8月定讞

檢方偵辦「八八會館」洗錢集團案,欲拘提「洗錢教父」睿森銀樓老闆塗誠文時,發現他已落跑而發佈通緝;塗誠文另非法經營臺灣與香港、中國大陸的地下匯兌業務,最高法院依銀行法非法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罪判刑3年8月定讞。

綽號「小塗」、「洗錢教父」的塗誠文(37歲),與警界、國內重量級黑幫往來複雜,在睿森銀樓地下室設有高級招待所,不少高階警官曾在此出入,八八會館案爆發初期,高檢署曾對此銀樓進行調查。

然而,「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從泰國押返後,專案小組全面清查金流,查出塗誠文利用銀樓作爲掩護,透過虛擬貨幣交易所協助博弈、電詐集團洗錢,金額逾百億元,檢警展開大規模搜索,但塗誠文已事先聞風逃亡。

塗誠文非法手段經營臺灣與香港、大陸地下匯兌業務,2018年10月29日晚間7點多許,委由共犯鄧祐旻開車陸續從新加坡舞廳附近等地,分別向周子云、「李哥」先後收取2筆欲進行地下匯兌的現金款項約1217萬元及約2000萬元。

鄧祐旻當時搭載女友王可君,開車轉至內湖基湖路及同區瑞光路交岔路口,由鄧女下車在附近路旁,依塗誠文利用Line傳遞的交款指示內容,將現金約43萬元交付給男子「阿雄」。

鄧祐旻結束後搭載王可君離開,並前往信義區中坡北路購買鹽酥雞當宵夜,獨留女友在車內看管財物,卻被男子王璟澄、林東賢、劉馥增等人持刀搶劫,直接把車輛開走,王、林被判刑9年、9年6月徒刑定讞;劉被檢方通緝中。

塗誠文也因非法經營地下匯兌業務,違反銀行法,一審獲判無罪,二審改依銀行法非法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罪判塗5年徒刑,判決被撤銷發回更審,更一審再改判塗3年8月徒刑,最高法院認爲判決沒有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洗錢教父」睿森銀樓負責人塗誠文。圖/翻攝自睿森銀樓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