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地下匯兌217億! 88會館郭哲敏遭裁定延押禁見2個月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遭裁定延押禁見2月。(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莊智勝/臺北報導
臺北市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及洗錢、組織犯罪等相關案件,新北地院4月裁定郭以5000萬元交保,並輔以電子腳環監控,檢方抗告成功,新北地院5月7日裁定續行羈押禁見5天,同月12日起延押2月。今羈押期限將屆,合議庭認爲郭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串證之虞,裁定自今(12日)起延押禁見2月。
被稱爲「洗錢大亨」郭哲敏,因經營地下博弈網站「包網平臺」,以及地下匯兌洗錢,將自己或詐團的不法獲利匯回臺灣躲避官方查緝,集團洗錢約臺幣217億元,郭從中獲利約1.2億元,用來購買不動產、名畫或跑車,遭檢方偵辦。全案又因時任警政署政風室主任黃錦秋與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塗芝捲入後,引發外界矚目。
但郭哲敏在檢警2022年11月發動搜索約談前離境,最後逃亡海外遭通緝。調查局與刑事局駐外人員掌握郭男常在泰國、馬來西亞與日本3地往返,2023年7月會同泰國官方拘提郭男,隔月(8月)10日將郭男重兵押解,從曼谷搭機返回臺灣。郭男返臺後隨即遭到羈押禁見,檢方在今年3月間提起公訴。
郭哲敏經羈押多日後,於4月下旬提出聲請,或新北地院裁準50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並配戴電子腳鐐監控;同案被告張旭升也獲得30萬元交保。新北檢不服,提出抗告,建請高等法院撤銷2人交保裁定,或增加交保金爲郭男2億元以上、張男700萬元以上,並讓張男也配戴電子腳環防逃。
案經高院發回更裁後,新北地院5月7日認爲郭哲敏有逃亡、串證之虞,裁定續押5天,並於同月12日裁定羈押禁見2個月。今羈押期限將屆滿,合議庭仍認爲郭涉嫌重大,裁定今起延押禁見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