淪爲股東提款機!這家券商三大違法事實曝光

(原標題:淪爲股東提款機!這家券商三大違法事實曝光

上海華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下稱華信證券)相關時任高管的處罰來了。

10月30日,證監會網站更新的一則市場禁入決定書顯示,華信證券存在用自有資金爲股東提供融資違規向股東關聯方劃款、以證券資產管理客戶資產爲股東提供融資三大違法事實。

證監會對時任上海華信國際集團有限公司(下稱上海華信)董事長、華信證券董事李勇採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時任華信證券總裁陳燦輝採取3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華信證券存在三大違法事實

證監會對華信證券違法違規行爲進行立案調查、審理,發現其存在三大違法事實。

首先是將自有資金爲股東提供融資。2018年2月13日,上海華信國際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下稱華信財務)總經理王某等人到華信證券,出具了上海華信(持有華信證券100%股權)《關於緊急調用上海華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資金的情況說明》,稱上海華信需要緊急兌付公開市場債券,指令華信證券將6億元自有資金劃轉給上海華信。當日下午,華信證券將招商銀行基本賬戶上的6億元劃入建設銀行金橋支行的尾號爲0935自有資金賬戶,隨即資金被華信財務轉至上海華信。

其次是華信證券以購買和租賃房產名義向股東關聯方劃款。2018年1月底2月初,李勇通知陳燦輝,要求華信證券繼續租賃上海華信集團資產經營有限公司(下稱華信資產)名下的明天廣場房產。2018年1月底2月初,李勇通知陳燦輝,要求華信證券購買華信資產名下房產。2018年2月7日,李勇和王某通知陳燦輝,要求華信證券立刻轉賬2億元,陳燦輝通知陳新華以購買嘉匯廣場6號樓和7號樓房產的名義緊急劃撥2億元。華信證券當天分兩筆將2億元轉給了華信資產。

此外,2018年2月9日,李勇和王某通知陳燦輝要求華信證券再支付1.4億元,陳燦輝通知陳新華進行資金劃轉,華信證券當天分兩筆(分別爲1.15億和2,500萬元)以購買明天廣場房產的名義先後轉給華信資產。上述房產租賃款和購房款合計約3.9億元,經查,在華信證券轉賬給華信資產後,均在當天又由華信資產轉賬至上海華信集團財務有限公司。

最後,華信證券以證券資產管理客戶的資產爲股東提供融資。2017年3月2日至12月28日,華信證券以證券資產管理客戶的資產向福建大生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大生農業集團有限公司等六個項目累計轉款42.79億元,其中24.72億元資金經過華信體系內公司的一道或者多道流轉,轉至華信證券的關聯方,5.95億元當天就轉入上海華信。

兩名高管被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證監會表示,華信證券根據上海華信指令向0935賬戶劃款6億元,爲股東上海華信提供融資,違反了《證券法》的相關規定。李勇在《關於緊急調用上海華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資金的情況說明》上簽字同意,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陳燦輝作爲具體執行人員,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華信證券以購買和租賃房產名義向華信資產劃款3.9億元,劃款前未履行房產評估、房產合同簽訂、董事會股東會審議等程序,相關合同和決議材料系後補,相關購買房產也未實際過戶。李勇在《關於緊急調用上海華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資金的情況說明》上簽字,安排資金調用,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陳燦輝作爲具體執行人員,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華信證券以證券資產管理客戶的資產爲股東上海華信提供融資,違反了《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相關規定,李勇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陳燦輝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最終,證監會認定,對李勇採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陳燦輝採取3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華信證券已被撤銷全部業務許可

針對華信證券違法違規行爲,2018年5月至8月期間,證監會已對其採取了限制股東權利、暫停資產管理業務、責令改正等監管措施。2018年8月,證監會對華信證券立案稽查

2019年11月,證監會發布消息稱,證監會決定於2019年11月15日撤銷華信證券的全部業務許可,並委託國浩律師(北京)事務所成立行政清理組,對華信證券進行行政清理。

行政清理期間,證監會委託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對華信證券的證券經紀等涉及客戶的業務進行託管。同時,證監會派駐風險處置現場工作組,對華信證券、行政清理組及託管組進行監督和指導。行政清理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2個月。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在彼時的新聞發佈會上表示,此次對華信證券撤銷業務許可並實施風險處置系針對公司重大違法違規行爲依法予以懲處的個案,目的是維護法律法規嚴肅性、整肅行業紀律,嚴厲打擊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的行爲。合規經營是證券行業發展底線中國證監會對違法違規行爲始終保持高壓態勢,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證券業健康發展的良好環境。

編輯:亞文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