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珍妮昔批女主持人「小三」遭判3個月 今開名車繳清12萬罰金
李珍妮昔批女主持人「小三」遭判3個月 今開名車繳清12萬罰金(本報資料照)
名媛李珍妮懷疑男友「衣架大王」陳友亮,結識新歡購物臺古姓女主持人,在臉書和購物臺粉絲頁po文,點名古女「介入別人感情的小三」,被依加重誹謗等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確定,李珍妮21日下午親自開着JAGUAR名車,到臺北地檢署繳清罰金12萬元結案。
檢方調查,李珍妮懷疑是古女介入自己和陳友亮感情,上網抓了古女照片,在2019年4月間在臉書、LINE動態、以及電視購物臺主持羣的粉絲團po文「介入別人感情的小三、還真的劈腿多男,真是購物臺的活招牌」、「不要臉同居在男方家,男方拋棄替他生子的女方,原本要結婚……真是渣女和渣男的組合,大家請肉搜這對狗男女!」。
李女被法院依加重誹謗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