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生療養院未提供充足照護 監院要求衛福部、樂生檢討改進
樂生院民日前赴監院陳情,要蘇揆摸心肝,落實保障院民續住與安養權利。監察院內政及族羣委員會今天通過監委王幼玲調查報告,指衛福部及樂生療養院的分級照護標準,未能滿足院民日常生活需要,應提供充足且符合院民實際需要的照護資源及支持服務,導入長照2.0及個人助理的資源。
依據《漢生病病患人權保障及補償條例》規定,國家應保障漢生病病患的終身治療及安養權益,樂生療養院執行院民安養任務,應由公務預算補助相關照顧人事費用。
監委王幼玲表示,衛福部2012年同意補助樂生療養院專職公費照服員25人,2019年再增加爲27人,但該院實際僅聘僱20至24人,並未聘足。長照2.0實施後,國內照服員薪資提高,該院於2017年、2018年撥用醫療基金分別支付699萬、735萬元的人事費。
王幼玲指出,顯見衛福部補助金額的計算標準,未與時俱進予以調整,影響醫院營運及員工士氣,有欠合理,應予檢討改進。
王幼玲說,樂生療養院雖然已訂定院民照護分級辦法,評估院民特殊身心狀況,並聘請24名照服員提供照顧服務,但截至目前,漢生院民95人,平均年齡逾80歲,照服員很難同時照顧到不同區域的院民,樂生療養院應研議協助院民申請及運用長照2.0服務或身心障礙個人助理支持的資源。
調查報告提到,樂生療養院對於院民提出院區內夜間緊急安全鈴年久失修、不瞭解自己於照護標準分級評估的失能等級等意見,多已進行處理,但處理結果仍與部分院民的主張有所落差。
另外,樂生園區整體發展計劃的規劃過程耗時,擬執行的「懸空陸橋」工程屢成爲公民團體抗爭標的,衛福部及樂生療養院對相關意見或爭議的迴應說明,溝通未達效果,應妥善處理,並強化與院民的溝通及與公益團體的對話,提供院民實質參與計劃方案討論的機會,迴應院民主張,儘速解決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