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後照顧罰吃辣椒醬拌飯、不求人打手背屁股 雲林縣府開罰、公佈姓名

雲林縣某社團今年暑假國小成長營有學生手背、屁股被打到紅腫瘀青,經調查,有18名學生曾被打、處罰吃辣椒醬拌飯及剩菜飯,但僅有一名家長提告,縣府依法開罰6萬元並公佈加害者姓名,斗六警分局依傷害、妨害自由罪嫌將加害者函送地檢署偵辦。

該社團近年在學期間開辦夜光天使班協助弱勢學童課後照顧,今年暑假由縣府社會處補助開辦國小成長營,一名國小二年級的女童8月16日在成長營被張姓工作人員以「不求人」打手背、屁股,傷勢明顯紅腫瘀青,且其姊姊也曾有被打經驗,家長的友人得知後通報社會處,隨即展開調查。

雲林縣警局婦幼隊、社工訪談27名學生及其家長,有18名學生陳述曾經被以「不求人」處罰,或是飯吃太慢被加辣椒醬要求吃完,甚至有學生說被要求吃水槽的剩菜,被指控加害的工作人員及社團負責人皆表示,事先有經家長同意,若孩子不乖可適當管教,水槽的剩菜是洗菜時掉落的菜葉,重新清洗後再烹煮給孩子吃。

檢警調查,雖然有多位學生曾有被不當管教經驗,但多數家長疑因感恩該社團協助照顧孩子,甚至分發給家長生活物資,加上事前有同意該社團可協助管教孩子,都不願提告,就連暑假被打到紅腫瘀青的女童家長也不願提告。

雲林縣議員王又民今在議會質詢縣府針對此案處理進度,警局長李建民表示,經調查、訪談後,有一名家長因孩子曾被打過,決定提告,已於9月底依傷害、妨害自由罪嫌將該名工作人員函送雲林地檢署偵辦。

縣府社會處長林文志表示,針對該案已邀集家長代表、律師、兒童專科醫師召開會議,認定加害工作人員涉及不當管教,依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處以6萬元罰款,並公佈加害者姓名。

縣府社會處、教育處本學期已停止補助該社團開辦夜光天使班、成長營,但該社團自籌經費仍持續開辦課後照顧班,李建民表示,少年隊、婦幼隊、斗六警分局會持續到該社團訪視、溝通管教方式,社會處也將派員不定期訪查。

雲林縣傳出某社團暑假成長營不當管教學生,以「不求人」打孩子的屁股跟手背,社團負責人表示,有徵求家長同意可適度管教。圖/雲林縣議員王又民提供

雲林縣傳出某社團暑假成長營不當管教學生,以「不求人」打孩子的屁股跟手背,社團負責人表示,有徵求家長同意可適度管教。圖/雲林縣議員王又民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