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舜天財務造假13年:參與"專網通信"虛假自循環業務 虛增收入超百億

中國網財經7月8日訊 監管重拳打擊上市公司財務造假行爲。因參與“專網通信”虛假自循環業務,連續13年財務造假,虛增營收超過百億元,晚江蘇舜天(600287.SH)近日收到證監會1000萬元頂格處罰。

參與專網通信虛假自循環業務

資料顯示,江蘇舜天於2000年上市,實控人系江蘇省國資委,公司主要經營以服裝爲主的出口貿易和國內貿易。

根據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09 年起,江蘇舜天與隋某力洽談開展專網通信業務(即隋某力組織開展的自循環業務,江蘇舜天內部稱通訊器材內貿業務)。江蘇舜天與上游供應商以及下游客戶的業務洽談、合同簽訂、發票流轉、資金收付、貨物驗收等環節主要由江蘇舜天業務人員與隋某力方人員對接,且合同模板、產品、型號、購銷價格、物流等由隋某力一方提供。

江蘇舜天向隋某力催要通訊器材業務尾款,隋某力控制的公司爲通訊器材業務貨款提供擔保、支付尾款。江蘇舜天參與的專網通信業務中曾出現上下游企業均由隋某力或其他同一主體控制的情況,隋某力控制的公司或其他同一公司既作爲江蘇舜天供應商又作爲客戶交替出現。

經查,江蘇舜天參與的隋某力主導的專網通信業務,實質是合同、資金、票據流轉構成閉環的虛假自循環業務,無商業實質,不應確認相應的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及利潤。江蘇舜天在隋某力主導的專網通信業務中墊資(少部分業務作爲通道),不承擔產品風險,根據墊資規模和期限獲取利潤。

也就是說,隋田力控制的企業既是江蘇舜天的上游供貨商,又是下游的客戶,而江蘇舜天開展的業務更是無商業實質。

證監會認爲,江蘇舜天知悉其在專網通信業務中的墊資作用,且應當知悉其開展的專網通信業務是虛假自循環業務。

連續13年財務造假 虛增收入103億元

江蘇舜天通過參與上述通訊器材內貿虛假自循環業務,在2009年至2021年財報中虛增營業收入103.33億元,虛增營業成本93.99億元,虛增利潤總額9.34億元。

從證監會披露的數據來看,2009年至2021年的13年間,江蘇舜天每年都在虛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利潤總額。其中2012年、2016年的虛增利潤總額佔當年披露利潤總額的比例均超過100%。

2022 年 4 月 30 日,江蘇舜天發佈《江蘇舜天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將通訊器材業務的收入確認方法由總額法調整爲淨額法,對2009年至2020年年度報告進行了追溯調整,該公告中調整後的財務數據仍存在虛假記載。

根據相關規定,證監會決定對江蘇舜天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100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長高鬆給予警告,並處以150萬元罰款;對時任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總經理的桂生春給予警告,並處以100萬元罰款;對王重人、李焱、趙凡等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60萬元罰款。此外,高鬆被採取3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江蘇舜天股票將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7月8日,公司股票停牌一天,7月9日復牌,復牌後,公司股票名稱變更爲ST舜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