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汽車控威馬汽車判賠28億 創大陸智財權官司新高
中國吉利汽車董事長李書福。新華社
吉利汽車2018年控告威馬汽車侵害其電動車底盤技術秘密案,歷時6年終審。中國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判決威馬汽車應賠償人民幣6.4億餘元(下同,約新臺幣28.5億元),創中國智慧財產權侵權訴訟判賠金額新高。
綜合財聯社、每日經濟新聞報導,威馬汽車因爲經營不善,去年10月已聲請破產重整。3月29日召開第一次債權人會議,顯示該公司總負債高達203.67億元,能否引進戰略投資翻身仍在未定之天。吉利要拿到賠償還有得等。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14日晚間發佈,近日審結一起「國內兩家知名車企」之間因大量員工「跳槽」引發的新能源汽車底盤技術秘密侵權糾紛上訴案。該案原告索賠額高達21億元,最高人民法院二審適用2倍懲罰性賠償,判決侵權人賠償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開支合計約6.4億餘元,創中國智慧財產權侵權訴訟判賠金額歷史新高。
報導指出,該案所稱「國內兩家知名車企」即吉利控股集團與威馬汽車。
2018年12月,吉利汽車以威馬汽車侵害技術秘密爲由提告,並索賠21億元。
2022年9月,上海高院作出一審判決:威馬需賠償吉利700萬元,認定威馬構成對吉利涉案5套圖紙技術秘密侵害。但是,雙方均不服一審判決,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判決書顯示,最高法院分析認定:成都高原公司(吉利集團關聯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及技術人員等近40人在2016年7月前後陸續離職,加入威馬汽車及其關聯公司,從事包括新能源汽車底盤技術研發在內的相關工作。
最高法院同時分析認定:威馬汽車顯然具有接觸吉利涉案技術秘密的管道和機會;威馬非法獲取、使用了全部涉案技術秘密且部分披露了涉案技術秘密;威馬提供的證據不足以反駁其對全部涉案技術秘密構成侵害的事實推定。
起訴書指出,威馬汽車EX系列型號(包括EX5、EX6、E5)電動汽車均侵害了吉利涉案技術秘密。
威馬汽車成立於2015年,首款電動車EX5於2018年9月底開始交車。但威馬的銷量開高走低,2022年跌至3萬輛以下,傳出負債逾百億;隔年陷入工廠停產、工人討薪、門市關閉等醜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