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意幫病患省錢?臺大醫仲介「私賣造血針」恐同時觸3法
▲臺大醫院爆出腎臟科醫師吳允升疑似違法私賣造血針劑「容可曼」。(圖/記者洪巧藍攝)
臺大醫院爆出腎臟科醫師吳允升疑違法私賣造血針劑「容可曼」,恐同時觸犯《健保法》、《醫師法》和《藥事法》。院方第一時間坦承並展開調查。院方在昨(28)日晚間指出,醫師是是因爲患者不符合健保給付藥物資格,希望能給予幫忙,出自於好意,但的確有思慮不周之情事,至於是否渉及不法,還會進一步調查。
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只要臺大醫院病患持蓋有腎臟科主治醫師吳允升印章的單據,就可「私下面交拿藥」,原本自費一隻要417元的針劑,私下購買只要230元,且都是約在臺大醫學院人文博物館咖啡廳面交。
健保署指出,容可曼健保給付適應症爲治療慢性腎衰竭且伴隨症狀性貧血、治療與癌症化學治療有關的症狀性貧血病患,若不符合上述條件,就需自費。
該藥物共分3劑型,最高的1萬單位給付價爲1466元、5000單位爲818元,最小的2000單位則爲347元,去年健保申報件數以5000單位佔大宗,其次爲2000單位、1萬單位,全臺約有1萬多人使用該藥物,還不包括自費用藥病患。
至於吳允升醫師是否觸法?健保署表示,若病人符合健保給付條件,醫師卻要求自費購藥,卻又向健保申報點數,就是觸法,醫師須退還民衆自費藥價,健保也會向醫師追討浮報金額,並視情節進行倍數核扣。
而在面交藥物方面,交貨者可能因觸法遭罰。食藥署表示,醫師處方用藥需由藥事人員親自調劑交付,若交付者不具藥師資格,將涉嫌違反《藥事法》,最高可處500萬元罰鍰。
臺大醫院在取得吳允升說法後,坦承確有此事,表示醫師是因爲患者不符健保給付資格而建議購買,是出自於好意並無謀利,並且有交付單據,初步認定行爲不當,後續則會繼續釐清是否涉及不法。臺北市衛生局也表示,目前還要等臺大內部調查報告,才能做後續調查及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