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我以爲會被判死刑!「免死」程宇笑出聲 輕盈搭囚車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南港小模命案兇嫌程宇被判無期徒刑,引發一片罵聲,程宇本人卻在走上囚車回到看守所時,步伐宣判前的沉重、緩慢,變得輕盈、箭步如飛,與旁人聊天時,還說「我以爲會被判死刑」已經做好上訴二審的準備。對比死者家屬每天需要靠鎮定劑才能入眠,格外諷刺。

▲程宇(左)抵達法院時,步伐沉重緩慢,但宣判完得知自己「免死」,竟然在囚車上笑了起來,還告訴旁人「我以爲是死刑」。(圖/記者黃克翔攝)

士林地方法院上午11點宣判,程宇被借提到場聽判,記者在法庭內觀察到,當時程宇步伐相當沉重,手銬腳鐐摩擦聲音相當大,雖然程宇帶着口罩,但可看出眉頭深鎖。不過當無期徒刑4個字從法官口中念出,緊鎖的眉頭變鬆懈下來,直盯着法官看的他,甚至出現微笑眼神

由於宣判後法院立即召開羈押庭,因此下午1點多,程宇才被送回臺北看守所。記者也觀察到,走上囚車時的程宇,步伐明顯較其他受刑人快,也輕盈許多。而根據瞭解,坐進囚車後的他向旁人提到「我以爲會判死刑。」旁人問他是不是鬆了一口氣,程宇竟發出笑聲

不僅如此,程宇還與旁人聊到,犯案後頭幾天確實心神不寧「很緊張」,被抓到後也沒特別想法,被問到有沒有夢到死者,他說「從來沒有。」

根據判決內容,程宇直到宣判前最後一次開庭,還緊咬前女友樑思惠共犯審理過程中,看檢警證據提出到哪,「共犯說」也更改到哪,並強調是「不小心」殺死人。不過傳出程宇曾透過法院寫信給死者家屬,表達自己的「遺憾」,看在家屬眼裡根本是二度傷害。

法院判決程宇無期徒刑的理由主要有4大項,在強制性部分基本犯罪情節看來並非最重,未有「加重強制性交」要件。而殺害陳姓小模一事,並非原本犯罪計劃的一環;使用包包揹帶勒住陳女,導致陳女呼吸道遭阻斷而死,其手段也並非特別殘暴,加上畏罪乃人性之常,因此程宇會出現狡辯、推責情形,且不應該以程宇有前科紀錄做爲評斷標準,縱使無「兩公約」,依臺灣現有《刑法》,應判處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