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借地天后宮60年 媽祖廟:說好「反攻大陸」就還
▲臺東媽祖廟「天后宮」早期是政經和文化中心。(圖/翻攝自臺東天后宮官網)
國防部60多年前向臺東天后宮借地蓋房舍,承諾「反攻大陸」後即歸還。天后宮認爲目前臺灣已「商業」反攻大陸,希望要回房舍,提起訴訟,但軍方認爲尚未軍事反攻大陸。軍方律師19日表示,就算真的反攻大陸了,廟方也喪失請求權,況且,現在對大陸至今還沒有治權。
民國40年代,臺東媽祖廟「天后宮」不僅是信仰中心,也是政經、文化最熱鬧之處,當時國防部向天後宮借用房舍,作爲野戰醫院和安置軍眷之所。國防部和天后宮簽下合約,白紙黑字寫道,因聯勤臺東軍眷服務中心需要,續租天后宮後方房舍;合約第2條則說,將來「反攻大陸」成功,軍方不需要繼續使用時,所有地上建物無條件贈送天后宮。
日前,聯勤告知要拆除閒置廳舍,天后宮管理委員會希望軍方履行當年承諾,將廳舍還給天后宮,向臺東地方法院提起訴訟。18日開庭時天后宮強調,臺灣和大陸已經改變對立狀況,現在ECFA簽訂且企業界早已到大陸,臺灣可說「商業」反攻大陸了,因此軍方必須履行承諾,將房舍交還「媽祖」。
國防部委託律師吳漢成19日表示,雙方的確簽下合約,也寫明「反攻大陸或是不繼續使用時」房舍送給天后宮;但是,合約第3條清楚寫着,合約時效自民國39年元月至68年12月31日止。他強調,根據民法規定,合約已超過15年有效期限,此後雙方未再續約。吳漢成說,廟方提出的「商業」反攻大陸,在法律上是不存在的,所謂「反攻大陸」應該是實質的治理權,例如中華民國可以任命大陸官員,能完全掌握大陸的治理權,才能算是「反攻大陸」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