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蹟認定放寬柯P喊沒錢修 文化部冷回:應優先編相關預算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根據去年上路的新版《文資法》,非所有權人提報文資保存的門檻將大幅降低,北市文化局因此怒槓中央,認爲新法會讓古蹟暴增,卻又不給地方錢、人力和法規支援;市長柯文哲也喊話,法令的推動應該要有辦法的執行。對此,文化部則不領情,要求臺北市政府能就所有或管理之文化資產,優先支持保存相關預算,並善用文化部所提供的政策工具與資源,與文化部及其他中央單位共同維護文化資產。
文資新法上路 會勘暴增北市喊沒錢
去年7月新版「文資法」上路後,古蹟提報人資格從「所有權人」改向全民放寬、歷史建物認定新增「紀念性建築」,且公家建築年資超過50年或任何文化資產周邊街廓要都更,也都要自動進行文資審查。北市文化局爲此槓上中央,指新法上路以來,文資會勘暴增2倍,專家出席費預算8月就用罄,且職員離職率高達50%,沒錢又沒人,盼中央能提出相應配套。
柯文哲也認爲,目前臺北市被指定爲古蹟的有400處,「常常中央訂個法令,認定古蹟,就完蛋了」,要修古蹟又沒錢,晚上就會發生「自燃」,沒有維修好又要被罰。他指出,有時候法令的推動,要有辦法執行,古蹟指定的用意很好,「可是指定古蹟又不給錢維修,要怎麼辦?」
▼文資新法上路後,古蹟的認定條件大幅放寬。圖爲自由廣場。(圖/記者李毓康攝)
寬列預算 文化部:106年度文資預算多一倍
而文化部迴應指出,臺灣過去對於文化資產的保存不夠重視,新版文化資產保存法正是爲了解決過去文化資產保存所面臨的問題,完備法律機制,「並未如臺北市政府所稱降低提報門檻之情事」;此外,文資法修法完成後,文化部亦已依法完成37項子法的修法作業,強化文資保存程序之「公開透明」、「專業審議」、「利益迴避」以及「暫定古蹟即時性程序」,並寬列預算,增加補助,「沒有如臺北市政府所言未有配套之處。」
針對北市府「指定文資後卻不給地方錢及人力支援」一事,文化部表示,依據文資法精神,文化部作爲文化資產中央主管機關,僅就文資法之落實進行監督並提供製度性協助,除了致力文資補助法令的制訂與修改,106年度文資預算也較105年度成長一倍,明年前瞻計劃亦納入文資保存相關預算,擴大支持中央各機關、地方政府及私有文資保存工作。
地方喊沒錢 文化部:應優先保存相關預算
文化部指出,臺北市雖有超過400處文化資產,但其中由中央或國營事業主管者,皆由中央單位而非北市府負責預算編列。單以文化部而言,目前爲了推動位處臺北市的臺北機廠、北門旁鐵道部、齊東街日式宿舍及空軍總部等文化資產修復再利用,將投入超過新臺幣70億之經費。
文化部強調,文資法的精神在於所有及管理機關都應負起維護文化資產的責任,文化部目前正積極協調各部會進行「系統性保存」,並寬列預算協助地方政府強化文資修復再利用之工作。也深盼臺北市政府能就所有或管理之文化資產,優先支持保存相關預算,並善用文化部所提供的政策工具與資源,與文化部及其他中央單位一起努力,共同維護首都珍貴而豐富的文化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