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稱有給經費 柯P:中央的古蹟當然是文化部出錢

柯文哲。(圖/記者陳家祥攝)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臺北市文化局近來因爲修改後的《文資法》相關規定槓上中央文化部,質疑放寬古蹟認定標準卻沒有給予地方足夠的金費維護,雙方連日隔空交火。對於文化部稱有給70億予北市府,臺北市長柯文哲15日受訪表示,如果古蹟是屬於中央機關的當然是文化部出,「還有一些是私人、北市府的」,強調致部分經費如何籌措?纔是目前要解決的問題

柯文哲日前批評文化部「指定古蹟又不給錢維修」,文化部前晚發佈新聞稿反批,將投入超過70億經費提供位處臺北市的文化資產活化利用;但臺北市文化局聞訊表示「深感錯愕」,歸納文化部提出的8項質疑並以5000字言打臉文化部。

柯文哲上午出席老人共餐聚點活動後受訪表示,如果是隸屬中央的古蹟,「那當然是文化部要出錢」,但問題是很多古蹟是私人或臺北市政府的,例如爭議多年的陳悅記祖宅老師府)就是私人產業被指定古蹟,「你叫家屬自籌經費幹什麼,搞到最後烏煙瘴氣」;柯文哲還嘲諷,「所以晚上就自燃現象」,這是一個問題,要想想怎麼解決。

柯文哲表示,古蹟保存很好但是要有錢,「這錢誰出舊是一個大問題」,強調自己不是要特別槓上誰,只是看到不對的問題,就舉手提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