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19年 她擁10億現金、53間房!河南省基層女科員被起訴
▲河南一名基層女科員因名下有超過10億元現金,已被河南安陽市檢方起訴。(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河南省39歲基層女科員李娟因爲名下超過新臺幣10億元的現金與53戶房產,但無法說明來源,已被河南安陽市檢方依涉嫌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起訴。
根據《澎湃新聞》報導,大陸人民檢察院案件資訊公開網在9月下旬發佈一份《李某某涉嫌鉅額財產來源不明案起訴書》。起訴書內容顯示,李娟自2012年10月開始擔任新鄉市委組織部電教中心主任科員,屬於正科級官員,她在2011年6月時還曾出任輝縣市紀委第三紀檢監察室主任,職司風紀。
起訴書顯示,李娟自1996年10月擔任公務員至2015年8月共19年的時間,總計薪資爲人民幣36萬餘元(約新臺幣161萬元),名下卻有人民幣2.014億元(約新臺幣9億元)、港幣54萬(約新臺幣242.39萬元)、29.98萬美元(約新臺幣931萬元)、425萬韓元(約新臺幣12萬元),摺合新臺幣超過10億元,加上還有價值3290萬元的53戶房產(價值約3290萬元)、5輛車。
檢察機關指出,李娟身爲國家工作人員,其財產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特別巨大,且不能說明來源,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她於2015年7月9日被捕後,在2016年7月被起訴。
除此之外,河南省輝縣市近年來也有多名官員被查,包括早年擔任過輝縣市委書記的崔學勇,以及輝縣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甘桂玲、輝縣市人大黨組原副書記原全琴、輝縣原副市長秦春明等人。
資料顯示,崔學勇於2015年擔任新鄉市副市長時落馬,同年9月,中央紀委曾轉發《中共河南省委關於新鄉市委原書記李慶貴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新鄉市紀委落實監督責任不到位問題的通報》。通報中,崔學勇與另外兩名已落馬的新鄉廳級幹部被河南省委點名批評,「3起案件涉案金額特別巨大,社會影響特別惡劣。」
▲張隨武在2005~2008年間,陸續送給崔學勇約約新臺幣198萬元的財物。(圖/翻攝自中國裁判文書網)
另外還有一份來自中國裁判文書網的刑事判決書顯示,新鄉市恆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張隨武在2005~2008年間,陸續送給崔學勇共計人民幣44萬餘元(約新臺幣198萬元)的財物,其中有一套價值近人民幣30萬元(約新臺幣134.66萬元)的房產,曾應崔學勇要求轉到一位「李姓人士」名下,但並未說明崔學勇與李娟的關係。目前有關崔學勇及李娟的獲刑情況,尚未在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