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項目承接負面清單指引》迎來修訂 支持企業相關併購重組行爲

記者從業內獨家獲悉,中國證券業協會近期結合債券業務發展和監管實踐,組織修訂了《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項目承接負面清單指引》,並於日前徵求行業意見。據悉,此次修訂思路包括結合公司債券領域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等內容進行相應修訂,以及基於債券市場發展和業務風險變化情況,結合監管政策導向,提升負面清單管理的適應性和有效性,充分發揮自律管理的前瞻性引導和預防性規範作用。從主要修訂內容來看,修訂稿在現行《指引》正文第六條增加相關除外條款:“爲防範處置重大風險的需要,發行人對風險企業進行併購重組使其成爲子公司,且相關子公司負面情形發生在併購重組實施日以前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