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賣一半!10幾年「夾層屋」突被連拆 網驚:北市挑高套房末日到了?
一名PTT鄉民指出,最近有房仲透露賣到一半的挑高4米2套房,竟然被檢舉拆除夾層,尤其該物件是一間10幾年的中古屋,卻在這時突然被追殺,甚至同社區也有其他戶被拆,讓他忍不住驚呼「臺北的挑高套房末日到了?」
臺北居大不易,因此有人買挑高屋,偷偷做爲兩層樓空間,這種套房房價也會貴一點。不過,臺北市夾層是違法的,一旦被查報是要拆除的,不管是3米6或4米2挑高蓋來做夾層屋的,一但被檢舉,就是直接拆除。
網友9日在PTT發文寫道,「今天找仲介聊天,說他們店裡接的挑高4米2的套房,賣到一半被檢舉拆除隊的來拆夾層,這個社區也有十多年屋齡了,也不是新的套房追殺令頒佈後才交屋的,同社區還有另外一戶也被拆夾層了,之前郝龍斌都沒事,現在這種挑高宅沒入手的人,儘量別入手」他強調,挑高4米多的新屋,成交價一坪破百萬,但如果無法夾層頂多只有一坪6-70萬的價值。
鄉民看了紛紛迴應,「不能夾層的話最崩潰的是4米2的吧,醜到有剩」、「真的,好像住樂高」、「十幾年的夾層,是得罪人吧?」、「夾層住起來超級不舒服」、「4米2真的不好住,住戶身高無法超過175」、「是一條小走廊囊括廚房、洗衣、烘乾機、電視、沙發、櫥櫃、冷氣、電腦桌、冰箱,甚至曬衣的神奇產物」、「單就自住或當房東租人是ok,如果要當投資轉手的話,有一定的難度」。
事實上,臺北市長柯文哲在2015年9月祭出「夾層違建追殺令」,不到3年,挑高夾層新案几乎沒人推,因爲買方不想冒險花更多錢卻被拆,建商也只好順應市場,不太再做復層式建案,以免隨時會面臨被查報而拆除的命運。
▲許多人買套房,會做夾層或樓中樓,換取更大空間,不過夾層屋多屬違建。(示意圖/StockSnap)
►我沒有遲到,是時間遲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