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範颱風災害 營建署加強管理招牌廣告安全
颱風季將至,爲了加強招牌廣告安全,內政部營建署訂定「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安全巡查、處理與督導計劃」,要求直轄市、縣市政府於每年4月至11月辦理巡查轄內危害公共安全的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以加強落實推動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之安全管理,減少颱風期間災害,造成民衆生命及財產損失。
營建署指出,爲落實「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安全巡查、處理與督導計劃」,督促各縣市政府確實執行巡查工作,已組成督導小組,於3月16日至5月1日間辦理101年度業務督導,並進行業務檢討與績效改進,後續營建署將追蹤各縣市政府列管案件的處理及改善作爲,期降低颱風期間招牌廣告的危害,加強地方政府災害應變能力,保障民衆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