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連1粒米都沒有 卻要女兒月給8000元!68歲男臉很腫

當年連1粒米都沒有,卻要女兒月給8000元扶養費,68歲男被法官打臉。(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68歲男子阿國(化名)指稱,他因爲年老已經身衰力竭,只能從事一些不靠體力的臨時工,但是所賺取的金錢,常常難以支應日常生活所需,因而有受女兒小萱(化名)扶養的必要,所以依法請求小萱,需要按月給付8000元扶養費,直到他的死亡之日止。

法院審理,小萱控訴,在她出生後到成年,均是由母獨立扶養成人,她從未見過父親,而且父親對她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實屬情節重大,依法可免除對她的扶養義務,因此父親聲請要求給付扶養費,爲無理由,應予駁回。

法官考量,阿國在2022、2023年申報所得均爲0元,名下雖有1不動產,但價值僅10266元,因此阿國確屬不能以自己之財產及勞力所得,藉以維持自己之生活,而有受扶養之必要。

小萱的母親到庭證稱,小萱從出生到成年,都是她及外祖父母及阿姨共同扶養照顧長大。阿國從頭到尾都沒扶養照顧過,連給「一粒米」都沒有。而且阿國並沒跟他們母女同住過,當年認領小萱是阿國自己去辦的,她後來才知道。阿國也沒來探視過,小萱也根本沒看過也不認識阿國。

法官考量,阿國身爲人父,當年無視稚齡子女受扶養、照顧的需求,從小萱出生到成年期間,無正當理由就未曾扶養及照顧,也未給付扶養費院,甚至未曾探視,導致小萱完全不認識阿國。

法官審酌,小萱自幼就子失去父愛,全賴母親、外祖父母及阿姨,才得以被照顧長大成年,阿國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並且情節確屬重大。日前依法宣判,阿國聲請給付扶養費,爲無理由,應予駁回,並免除小萱對阿國的扶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