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餘養豬禁1月 雲林經驗可借鑑

雲林縣禁止廚餘養豬3年,民衆已經很習慣把熟廚餘倒入垃圾車的廚餘桶,有些垃圾車甚至加掛6個。(周麗蘭攝)

農委會公告全臺9月停止廚餘養豬1個月,各縣市清潔隊剉咧等。雲林縣3年前禁止廚餘養豬時,清潔隊一度手忙腳亂,餐廳也哀哀叫,現在不只廚餘製成肥料,餐廳也覺得解決髒亂問題。環保署長張子敬28日視察新竹市廚餘去化處理方式,要求各縣市務必在兩天內完成相關應變整備。

雲林縣有1200多個養豬場,中小型豬場會收廚餘餵豬,張麗善當選縣長後,宣佈2019年起禁止廚餘養豬,以杜絕非洲豬瘟,縣府環保局首先公告廚餘處理場所爲合法堆肥廠、掩埋場、焚化廠、非作爲動物飼料以外的處理或再利用場所。

雲林縣環保局長張喬維表示,最初幾個月廚餘量增加10%,環保局廣發廚餘桶給各鄉鎮市公所清潔隊,轉交給每家餐廳2個廚餘桶,並訂定每桶150元的處理收費標準。餐廳一開始認爲增加成本,後來發現先前爲了送廚餘給養豬場,廚餘桶放在外頭風吹日曬,容易孳生蟑螂、老鼠、蒼蠅,現在每天都清運,反而減少髒亂問題。

雲林縣每日約生產40至45公噸廚餘,由於全臺堆肥場不多,環保局以化制動物屍體處理模式處理熟廚餘,利用縣內3座化制廠做成肉骨粉;生廚餘則送到臺塑麥寮六輕廠南亞資源回收處乾燥切碎。

環保署長張子敬表示,環保署邀集各縣市環保局召開應變會議,他也要求各縣市務必在兩天內完成相關應變整備,以確保民衆、餐廳、機關學校及廚餘清運業者等相關單位的廚餘能妥善收集清運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