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訟11年 士科館前館長徐國士逆轉無罪
士林科教館遷建工程弊案,11年前檢方偵結起訴,一審將前館長徐國士判刑7年6月、他的親密友人董素貞判刑8年6月,二審考量爭訟逾8年符合速審決規定,減刑後將徐、董各判刑6年、6年6月,最高法院撤銷後,臺灣高等法院更一審改判徐無罪、董判囚2年1月。
檢方指控,徐國士在2000年到2003年間擔任國立科教館館長,並負責將科教館遷移到士林基河路的各項業務;董素貞是樹茂公司負責人,負責科教館新館軟體工程營建管理服務,她卻和徐男共謀,將「第一單元統包採購案」等案件指定給特定廠商承作。
董素貞靠着泄漏採購案資訊,圖利包商獲得4165萬元的報酬,案件爆發後,2009年檢方將徐、董等人起訴,士林地方法院歷經6年審理後,認定徐男漠視政府採購須依公平、公開的程序將他判刑7年6月,董泄密並收取高額回扣,判刑8年6月徒刑。
高院認定關於「第一單元統包採購案」部分,2人犯行明確,至於「4D弧型劇場影片採購案」部分,因相關證據無法證明犯罪,此部分改判無罪,由於全案爭訟逾8年依法須減刑,因此酌減刑度將徐、董各判6年、6年6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撤銷。
更一審將董素貞依妨害投標罪,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她另犯政府採購法的泄漏秘密資訊圖利罪,判刑2年1月,犯罪所得4166萬5600元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