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導體》昇陽半導體提告 對宜特等求償56.36億元

昇陽半導體(8028)公告,對宜特(3289)、李明澈先生劉國儒先生及關係人,就檢察官起訴之侵害營業秘密刑事案件,向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上開人等賠償公司損失新臺幣56億3609萬8千元。

宜特科技及所屬李姓員工侵害昇陽半導體所有營業秘密乙案,經新竹地檢署及法務部調查苗栗縣調查站歷經近兩年之調查,日前已對宜特科技及該李姓員工以違反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1及第13條之4罪提起公訴。

因宜特科技、李姓員工另一劉姓員工及關係人未經授權而重製、使用昇陽半導體之營業秘密,致使昇陽半導體受有研發成本及營業利益之鉅額損失,故昇陽半導體9日向新竹地方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宜特科技及相關人等賠償新臺幣56億3609萬8千元。

昇陽半導體公司強調,其作爲晶圓薄化領域翹楚,十餘年來日積月累的技術,立足於產業優勢,該公司研發之結晶成果絕不容許其他業者不法竊取侵犯。爲保障全體股東職員客戶之利益,該公司將採取一切法律途徑求取賠償。昇陽半導體並呼籲各界共同尊重智慧財產及研發成果,保護產業創新的果實,進而維繫產業國際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