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公車缺工3成!超時駕駛成常態 議員批市府應負起責任

臺北市公車司機缺額嚴重,導致司機經常超時工作,疲勞駕駛,增加事故發生風險。國民黨市議員曾獻瑩要求市府儘快補足駕駛人力、改善超時現象。示意圖,非新聞中公車。(本報資料照片)

近來公車事故頻傳,11月29日臺北市又發生公車追撞4輛停等機車,雖疑因駕駛身體不適吃感冒藥恍神釀禍,但國民黨市議員曾獻瑩調閱資料發現,司機事發前3天均超時駕駛,且北市公車駕駛缺工嚴重,導致司機疲勞駕駛,市府也應負起責任,不該讓駕駛揹負這麼大的責任。

曾獻瑩3日赴市政總質詢指出,依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規定,公車駕駛1天不得開超過10小時,但上述肇事司機事發前3天都超時工作達10個半小時至11個小時,到第4天就出事了。

他進一步調閱發現,根據北市公車超時駕駛評分的紀錄,今年每一家業者都有超時駕駛,甚至有業者在這個項目拿0分,表示1年稽覈4次,每次都有超時情況纔會被打上0分,去年多達7家業者拿0分,可見疲勞駕駛多麼嚴重。

曾獻瑩說,北市公車駕駛缺額高達3成,司機非常辛苦,出事卻把責任都推給司機,「駕駛很無辜,要跑滿趟次,民衆也很危險,難道市府放任等悲劇發生嗎?」呼籲不該讓駕駛揹負這麼大的責任,超時駕駛又要有這麼高的注意力,市府和業者都該負起責任,解決疲勞駕駛。

蔣萬安表示,上月已要求公運處推行改善措施,要求公車業者補足人力,絕不允許違法違規超時駕駛,雖然缺工是結構性問題,但不能成爲安全疑慮的藉口,會要求客運業者遵循法規,補足駕駛,甚至不排除各種措施手段調整路線,就是要業者落實規定,補足人力,「安全絕對不能打。」

公運處長李昆振迴應,會持續稽查工時並檢討機制,優化路線,根據駕駛情況適當調配班次,與其班次脫班或漏班、讓駕駛超時或精神不濟工作,都是不對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