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侵佔上百萬元管理費 因這理由獲得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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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王姓保全人員侵佔某大樓的管理費131萬餘元,由於他已經與管委會和解,橋頭地院依業務侵佔罪判處他1.5年徒刑,緩刑5年。(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王姓男子在一棟大樓擔任保全人員,他利用職務之便,業務侵佔131萬餘元。此事直到該大樓主委要繳交電梯維護費時才曝光。由於王男犯後態度良好,且願意每個月分期攤還侵佔金額,因此橋頭地院審理後依業務侵佔罪判處1.5年徒刑,緩刑5年。

有侵佔前科的王姓男子是某大廈管理公司派駐在這棟大樓的保全人員,擔任管理組長職務。他在2021年1月至去年年1月間侵佔大樓的管理費131萬餘元,且將這筆錢花光光。直到該大樓的主委要繳電梯維護費用時,才發現管理費用已被人用盡。

此案經主委報警,左營警分局訊後移送橋檢並起訴。橋頭地院審理後,考量王男犯後態度良好,且已經與該大樓的管委會達成和解,王男願意由保全公司每月扣薪8000元至1萬元分期償還,法官判處他1.5年徒刑,緩刑5年。